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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宣政办(200】8)15号 】   颁布日期!200?8-0?3-19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 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行】为,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在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公—安交通、路》。灯、工业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市《发改、国土、—。经委、水务》。、,人防:、供电、电信、交】通、城?管、公安、》文物、广电》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四、《地下管线建设—及运营活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谁监管”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原【则 五、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根据动?态管:理要求适时》组织管?线普查、修》测,并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各:专业规划按规定【批准后纳入集—中统一管理 【六、:管线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与【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项管?线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申办有关规划—建设行政许》可, 七、各类管线原!则上必?。须敷设于地下鼓励和!支持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材料的新工艺 ! 八、管线工—程建设原则实行【年,度建设计划预审制为!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组织管线》工程建设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将第二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规《划局需开挖城市【道路的应依》。法申:办行政许可并告知】市市政处 九、管!线路由及工程实【施,方案应当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其施工按要求实行】有测绘资《格的:单位施工前放线【、覆土前竣工测【量,等规定管《线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按!规定要求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资》料 :     》建,设单位未《。经规划许可或—未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管线工?程竣工资料的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涉【及管线迁移、改造】的由该管理权属单】位承担?迁移、改造费用 】 十:、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在征?得规划、市》政、交警等部—门审核?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