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1188-2016 建标库

16  加药和消毒

16.1  基础安全

16.1.1  水处理药剂种类繁多、制造工艺各异,氧化剂、还原剂、添加剂、催化剂使用频繁,因此对水处理药剂的安全性评价尤为重要。一般水处理药剂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使用后其残留物及其衍生产物不能对人和动植物造成直接、间接及潜在的危害,且不能污染环境。

16.1.2  水处理药剂多种多样,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因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标准来规范和管理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使用与保管。

16.1.3  民用建筑给水消毒和中水处理规模一般较小,消毒剂用量较小,通常没有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化学消毒剂事故,不易及时处置,因此应尽量选用毒性较小、化学性质稳定、安全易于运输保管的消毒剂,以及物理方式消毒。一般不宜设置就地制取消毒剂,尽量选用商品化的消毒剂。

16.1.4  为控制消毒剂灾害范围和后果,对于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消毒剂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严格限制储存量。

16.1.5  浓硫酸具有强烈的吸水性,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因此应设除湿设施。盐酸易挥发,其蒸气具有极强的腐蚀性,不得直接排入大气中。

16.1.6  良好的通风可以及时排除药剂的挥发物或蒸气,防止其聚集。

    二氧化氯与空气接触易爆炸。氯气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过量吸入会致死。氯气本身不会燃烧,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氯气、二氧化氯都属于危险性化学品,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6.1.7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水处理药剂的输送、生产、储存和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