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1188-2016 建标库

11.8  操作安全

   控制项

11.8.1  雨水排水及回收利用系统应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应符合本标准第6.8.1条~第6.8.6条和第6.8.8条的规定。

11.8.2  雨水泵房的出入口不应少于1个,并宜设置2个出入口,且应满足最大设备或部件的进出。大型雨水泵房宜设2个出入口。

11.8.3  经常有人管理的雨水泵站和处理站内,应设隔声值班室并有通信设施。值班室应能监控雨水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对远离居民点的大型雨水泵站,应根据需要适当设置生活设施。

11.8.4  雨水利用设施维护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运行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上岗;

    2  应对雨水及雨水利用设施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

    3  应清掏屋面雨水斗和地面雨水口及雨水下游排出口;

    4  应定期对工程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进行观测和检查;

    5  应进行安全运行预评估。

11.8.5  弃流装置及其设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

11.8.6  对回用雨水常用的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等控制指标应实施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施在线监测。

11.8.7  雨水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管道敷设及维护管理的要求,并应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还应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求。

11.8.8  雨水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水量计量、水质取样化验检测的条件。

11.8.9  雨水入渗、收集、输送、储存、处理与回用系统应及时清扫、清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11.8.10  渗透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包括渗透设施的检查、清扫、渗透机能的恢复、修补、机能恢复的确认等,并应有维护管理记录。

11.8.11  蓄水池应定期清洗。蓄水池上游超越管上的自动转换阀门应在每年雨季来临前进行检修。

  一般项

11.8.12  雨水口、雨水集水井应设置防止淹溺的措施。

11.8.13  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和系统宜设置自动控制,并应实现远程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

11.8.14  对雨水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