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 卫:生安全
】
Ⅰ《 控制项
】
7.》4,.1 生活—。饮,用水池、高位水箱、!水塔的构造及配管】应采取保证生活【饮用水不被污染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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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和水箱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和水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与其》他,用水水池、》。水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 2 《水池:和水箱的壁以及【该房间的地面不得生!。长藻类水池和—水箱:的,壁宜采取保温隔【热,防结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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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水池和水箱间室内地!。面和环境应》满足卫生《要求不应滋生—。细菌
》
》 , 4 水池和水】箱应采取防止雨水】、昆虫、动》物、细菌和风沙等侵!袭的措施《
【 5 水池和!水箱:间,的上层不得设置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且—其,四周2m范》围内不?。应有污水管》道
【 6》 :水池和水《箱间应设置》在通:风良好且不》结冰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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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水池、水箱和】水塔室外设》置时应具有保温隔】热,的措施且应有确保】水,质不被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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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活《饮用水池和水箱【内储水应有24h内!能更新的措施—否则:应设置紫外线等【合理的消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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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箱进出水—管的设置《位置应防止因水【。池箱内水流短路和】滞留时?间过:长等因?素产生?潜在的水质风险【
—7.4.2 【。生活给水《泵,房、水池等给水设施!应有防止被水淹没】的潜在危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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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 为防止交叉感【染水龙?头等人员接触的【给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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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院等易产《生,交,。叉,感染的场《所应采用非手动开】关水嘴和冲洗阀;】
?
》 2 公共场】所宜:采用:。自动感应水龙头【、冲洗阀以及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
:
,7.4.4 【。医院手术部刷—手池给水应设—置管式紫外线等【消毒除菌《的设:施
【7.4.《5 : 小便斗、》大便器冲《洗时不应有溅水现】象且大便器内表壁】应能冲洗干净—当连续?冲洗3次仍》不干净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
:7.4.6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设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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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地下水源—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4【。.4.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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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般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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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生活给水!系统宜优先采用市政!直接供?水当采用开》。式系统时《应有防止空气污染】的措:施
7.!4,。.9 室外给水】蓄水设施《应,有防止被污雨水【淹没或其他脏—物,。接触进入的》措施
7!.4:.10? 建筑《。内埋地敷设给水管】与排水管《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0m》。交叉埋设时》垂直静距不应小于】0.15《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当室外【敷设时水平间距宜】为,0.80m~—1.:50m垂直间—距宜:为0.10m~【0.15m
【
7》.4.11》。 室外给水—管与:污水管?交,叉时给水管》应在:上方:且,接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在下方?时应设钢套管其【长度不宜小》。于6:m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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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 气压给》。水系统不宜采用【。补气式气《压罐:当必:须采用时应设置空气!过滤设施并应—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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