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安全性 safety
不发生事故的能力。
2.1.2 系统失效 system application function failure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或单元丢失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后果。
2.1.3 事故 mishap/fault/malfunction
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管道和设备损坏与失效、系统或局部失效、工作环境的破坏、商业连续性中断,以及危害水质、水体、土壤、自然环境和生态的一个或一系列意外的情况或事件。
2.1.4 危险 hazard
在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处理、输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或事故组合的潜在危害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由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等三个要素构成。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危险是指不能满足基础安全、使用功能安全、水质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工艺单元及设备安全、管道安全和操作安全的潜在危害和有害因素。
2.1.5 危险可能性 hazardous probability
某种危险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频率。
2.1.6 危险严重性 hazardous ponderance
某种危险可能引发事故后果可信的最严重程度的估值。
2.1.7 风险 risk
某种危险的危险可能性与危险严重性的乘积,表示事故发生的综合度量。
2.1.8 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的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造成生产、使用功能、水质、卫生、环境、设备、管道、操作等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作出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评价可针对某一建筑与工业的给水排水系统、子系统、单元等,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的厂区和小区的给水排水系统、子系统、单元等。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等三类。
2.1.9 安全预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prior to start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阶段或施工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的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2.1.10 安全验收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upon completion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生产试运行之前,通过检查建设项目的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2.1.11 安全现状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in operation
针对既有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运行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2.1.12 单元 element/units
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子系统分成有限或确定的范围。
2.1.13 定性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qualification
借助于对事物的经验、知识、观察,及其对发展变化规律的了解和认识,科学分析、确定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或某一子系统安全程度或等级的方法。
2.1.14 定量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quantification
根据统计数据、检测数据、同类和类似系统的数据库资料,按有关标准,应用科学的方法构造数学模型,确定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或某一子系统安全程度或等级的方法。
2.1.15 半定量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semi quantification
根据一定的原则,对系统的评价项目和评价指标给予适当的分值,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危险性给予危险容量指数,然后通过数学方法,得到子系统或系统的安全分值,再根据安全分值确定其安全程度或等级的方法。
2.1.16 综合安全评价 comprehensive safety assessment
采用定性与半定量或定量相接结合,确定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或某一子系统安全程度或等级的方法。
2.1.17 仪器仪表测量法 instrument and meter measurement
采用仪器仪表测量相关数据,并通过数据分析确定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或某一子系统的潜在危险性和安全可靠性的方法。
2.1.18 系统可靠性分析法 system reliability analysis
根据系统运行统计数据,经过科学分析,确定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或某一子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的方法。
2.1.19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
依据相关标准,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偏差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的方法。
2.1.20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 hazard and operability analy-sis
以系统工程为基础,对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潜在的危险进行预先的识别、分析和评价,辨析系统设计及操作和维修程序的设计缺陷,分析偏离设计工艺条件的偏差,识别出潜在危险的偏差、偏差原因、后果和已有安全保护等,同时提出改进和处理措施,以提高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为制定基本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的分析方法。
2.1.21 故障树分析法 fault tree analysis
将系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事故(称为顶事件)作为分析起点,将导致事故原因的事件按因果逻辑关系逐层列出,用树形图表示,构成一种逻辑模型,然后定性或定量地分析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途径及发生的概率,找出避免事故发生的各种方案并优选出最佳安全对策的方法。
2.1.22 人员可靠性分析法 human reliability analysis
根据运行统计数据分析操作工作人员可靠性的方法。
2.1.23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job hazard analysis
人员在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
2.1.24 基础安全 basic safety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满足其功能运行所必需的基础安全性要求。
2.1.25 使用功能安全 application function safety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在处理、储存、输送、使用过程中,消除潜在的流量、压力(水位、水封)、水质、水温等危险,以满足使用功能的安全需求。
2.1.26 水质安全 water quality safety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在处理、储存、输送、使用等过程中,消除潜在的水质危险的安全需求。
2.1.27 卫生安全 hygiene and sanitation safety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在处理、储存、输送、使用过程中,消除潜在的对人产生的卫生危险的安全需求。
2.1.28 环境安全 environment and surroundings safety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在处理、储存、输送、使用过程中,消除潜在的对周围和环境危险的安全需求。
2.1.29 工艺单元和设备安全 process units and equipments safety
消除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工艺单元和设备在产品的设计、制造,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以及维修等过程中潜在危险的安全需求。
2.1.30 管道安全 pipeline safety
消除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的管道产品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地质条件、环境条件、自然灾害、缺陷,以及维护管理等过程中潜在危险的安全需求。
2.1.31 操作安全 operation safety
确定操作者在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施工、运行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合理布置设备、管道上直接由人操作或使用的部件,以及创造良好的与人的劳动姿势有关的工作空间、作业面、视野等条件,防止产生疲劳、中毒和发生事故等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需求。
2.1.32 无形损失 invisible losses
由于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潜在的使用、水质、卫生、环境、设备、管道、操作等的危险和有害事故所造成的非经济损失,包括政治、社会、军事等方面的损失。
2.1.33 商业连续性 business continuity
通过高级管理和资金支持,以确保其潜在损失影响因素的辨析,维持其可行的恢复战略和计划,并通过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和维护管理等措施,以保证其业务的可持续性。
2.1.34 商业连续性损失 business continuous losses
由于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潜在的使用、水质、卫生、环境、设备、管道、操作等的危险和有害事故所造成的业主业务不可持续性的经济损失。
2.1.35 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 economic losses
由于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潜在的使用、水质、卫生、环境、设备、管道、操作等的危险和事故所造成的业主及下游用户的不包括停工损失等间接损失的经济损失,在计算直接经济损失时不考虑由于该事故所引起的次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1.36 事故后果 mishap/fault/malfunction consequence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潜在的使用、水质、卫生、环境、设备、管道、操作等的危险和有害事故所可能引起的系统失效、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商业连续性损失和无形损失等一种或几种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