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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33】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  经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 , — ,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节约资源减!。少造成市噪》声和环境污》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宜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掺和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袁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对辖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城管、环保、公安、!物价、工商、税【务、经贸、发改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    (一】)国家、省》和市属重点工程项】目;   — ,(二:)水利、交通、【市政等?公共设施《工程项目  【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工程》项,目或者一次性—混凝土使用量5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列的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能够满足有关】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要求》的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 ,(一)需特种—类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二)?交通不便《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 (三)紧急抢【险救灾工《程村民自《建联建住宅》危旧房屋改造工程;!    (—。四)符合其他不【宜使用?预,拌混凝土条》件的: 第七条 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设计?方案、编制》。概算、工程预—算,(标底、招》标文:件)时将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必要因?素,予以明确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报《请建设、环保、税务!、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和开《展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其【他营业证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 ! 第九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选址、布点,须向】。市建:设、城管《、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总量、【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审,批 《。第十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成品:质量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报:请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需方应》依,法签订供需合同明确!技术标准与要求做到!诚实守信  【。   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价格?的指导工作;—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应在市!场,价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参考价格范—。。围内进行销售若遇原!材料涨跌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泥、】砂、:石三种主要原材料涨!。跌幅度?的,。加权平均数确定预拌!混凝土价格的上调】或,下浮幅度价》。格,调整前?必须征询《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章行车 —   ? , 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在运送途中发生】。违,章但未?造成重大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从】快处:理及时放行;对当】场不能作出处理的】要尽:量先放行后处—理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要求运输预拌混】凝土必须使用—。。经密闭改装的专用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净车上路【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罚【    》(一)?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未办?理工商、税》务等其他营业—证,照而擅自经》营的由市工商、税】。务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的由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未按要求》建立完?善产品质量保—护,体系或者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产品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第十六条 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市,。预拌混凝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应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