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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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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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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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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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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节约资源减少—。造,成市噪声《和环境污《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宜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掺和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袁,。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对辖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市城管、环!保、公?安、:物价、工商、—税务、经贸、—发改: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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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和市属重点!工程项?目;
》 (二)水利【、交通、市》政等公共设》施工程项《目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工程项目或者一次性!混凝:土使用量《5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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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列的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能够满】足有关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要求的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一)需》特种类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二)交通不便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三:)紧急抢险救—灾工程村民》自建联?建,住宅危旧房》。屋改造工《程,;,
(四)】。符合其他《不宜使用预拌混【。凝土条件的》
?第七条 《。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设计方—案、编制概算、【工程预算(标底【、招标文《件)时将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必】要因素予以明—确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报请建《设、环保、税务【、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和开展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其他营《业证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
【 第:九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选址、布—点,:须向市建《设、:城管、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总量?、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审批
!第,。十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成品》质量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报请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需方应依法签订供需!合同明确技》术标准与要求做到】诚实守信
【 ?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价格的【指导工?作;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应在市场价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参】考价:格范围?。内进行销《售若遇原《材料涨跌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泥—、砂、石三》种主要?原材料涨跌幅度的加!权平均数确定—预拌混凝《土价格的上调或下浮!幅度:价格调整前必须【征询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章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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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在】运送途中发生—。违章但未造成重大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从快处理及时放行!;对当场不能作出】处理的要《。尽量先放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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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要求运输!预拌混凝土必须【使,用经密闭改装的【专用: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净车上【路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罚
】(一)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未办理工!商、税?。务等其他营业证照】而擅自经营》。的由市?。工商、税务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的由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按要求建立【完善产品质量—保,护体系?或者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产】品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市预拌混《。凝,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应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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