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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舟》政,发(20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
第一章 【 】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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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发,改(价格)、财【政、民政、国土【资源、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 定【海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市城建委负责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实行总》体规划、分》批实施、逐年解【决的原则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立项申【。报并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的开发企》业也:可以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资本金并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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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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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集中!。建设:也可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要体—现“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对高层》、小高层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市政?府,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可—以合理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县(区)建设标准!由县(区)政—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各个环节的检!查、监控《力度严把经济—适用住房质量—关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采取准入—、轮候、公示制【度,。
第十》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当地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
】 第十五《条 : 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六:条,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住户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汇,总将初审材料—送民政部门》进行收?入审定?后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住房状况》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当地】媒体及公《。共场:所进行资格公示轮】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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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数量进行摇号选定】入围申请户》并以先后顺序—认定选房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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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入围者在规定时限!内放弃选《择住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次申购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九条 !。 ,摇号:未入围者可保—留资格参与下—批(次?)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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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与,分配管理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以》出售为主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直管公房可以—采取租赁形式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型按申请人家—庭常住?人口数确定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取得】所有权证《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之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允许上市》交易
— ?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因继承或—。。离,。婚析产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受》让方允许《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但在办理转让!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算起受让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的购房人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6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转让(交易)!。。手续:
》 : 所缴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手!续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办理所《购,其它住房的》登,。记,手续
》 ? 上款《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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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原租住公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在办理申购手—续,的,。。。同时须按合同约【定办理原《租住的公房退房【手续
《 拥有私!有房屋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其:与私:有房屋等《面积部分《。的价格按经济—适用房超标价格结】算经济适用房超【标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租《住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户《要严格按舟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履行按时签!订续租合同》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资格调查;逾期不签!订续租?合,同或已经不具备【租赁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住户其?租住: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房源》
第二》十九:条 单位集资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家庭购买的前提下!剩余房源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房源由】。当地政府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或?出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采用编造、伪】造,住房情况证明及隐】瞒家庭收入情况【或采取其他欺骗等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或责令当事人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足差:额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行政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的监督凡发现违】规操: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须《及时责令其》纠,正情节恶劣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为申购人提—供不:实证明的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由行政】监察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城建《委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2! 月1 日起—施行舟山市定海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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