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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 !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池州市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业?。经第45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 第一条 》 为加强村镇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的村庄(【含居民点)、—集镇、?建制:镇建设供水工—程并从?。事经营性《供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为村镇供【。水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村镇供水管】理工:作    】 建设、《环保、卫《生、物价、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村【镇供:水的规?划建设、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经营!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 第四条— 市、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引,导供水企业自愿【成,立,供水协?。会供水协会的—。工作接受市、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 第五条 【 新建、改建、扩建!村镇供水《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  ?   (一)—符合当地《供水:水,资源规划《并通过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的水资源论证;! :     (二)!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取》。得,规划: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环评手续 】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村【。。镇供水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和施工并经—水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 第:七条 村镇供水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营》。业, ?    《 (一)《供水工程通过—水行政管理部门竣】工验收; 】    (二)【取得水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     (三!)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卫生审核合格意】见书和卫生许可【证,; 》    (四)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第八】条 村镇供水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合理!使用水资《源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   (二》)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符【合标准的自来—水;    ! (三)依》照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收费】;  —   (四》)加强?自来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供水 】 第九条— 村镇供水企业】应对用水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协议》 》。 第十条— 村镇供水—企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提出:定价方案报物价部】门审批 【 : 第十一条 】村镇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操作规程;【建立安全预警制度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 —第十二条 —供水水?源保护区由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共同划定—以库塘、河流、【泉水等地表水—为供:水水源时应在—取水区设置明显标】志和保护告示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修建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工矿企业【。和厕所等设施;【以地下水《为水源时《取水建筑物应设【。保护设施《并以取水井的影响半!径为水源《保护地? 】第十三条 对【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和工程损【坏的单位《和个人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给》予赔偿并且由承担】村镇供?水,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十四条 — 村镇供水水—。源的卫生保护—、管理及监督按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取!得卫生部《门颁发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   》  村镇《供水:单位要认《真,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对水》源水质、《净化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地检测》并,且,。。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指标分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面分析】检测检验结》。果要存?档 —。。 第十五条【 村镇《供水:。企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比?照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0】8〕51《号)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 , 第十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