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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九十二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十三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4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500元
!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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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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