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池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务、卫生《、通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第四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委托建设工程设计时!由地震主《管部门核定抗震【设防要求市发展改革!、建设等负责 】 , 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 ? , 第五条 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国家和省《。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  (一)重—大建设工程 ! ,   ?1、公?路、铁路干线的【特大:型桥梁、大型桥【梁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 《  ?   2、铁路【干线上大型站的候】车室和?。枢纽的主要用—房;4D 标准以】上机场;500【0, 吨级以上港口【、码头工程 】     3、单】机容量?30 万千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 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和装!机容量2《0 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50【。0 千伏以上的【变电站;市》电力调度中心—主体建筑 》     4、!城市长途《电信枢纽、终局容】量10 《万门以上程控电话端!局和承担特殊—重要任务的市话局】、一级邮《件处理中心 【    》 5、市、县—级中心医院主体建】筑,;,城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体工程》及广:播电视?发射塔;城》市大型供水、供气的!主体工程 】 ,   6、80 米!以上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影剧院、大会堂】、体育馆、教学楼】以及:单体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7!、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8 !公,里内的新《建大中型工》程;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型厂》矿企业和《新建:开发区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 【     》1,、,。大型水库大坝重【要中型水库》大坝及其堤防 】。   《  2、研究、生产!和存放大《。量易:燃烧、易爆》炸、:易腐蚀、易污染物质!和剧毒?物品等?的建筑物 》 ?    (三)核】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     》(四)?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建设工】程 —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地震安全评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 : 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委托—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报告【除依法应当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外?应当经省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第九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地震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或》未按照地震部—门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者抗【震,设计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 : 第十条》。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交通》、水务、卫》生、通信等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