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池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 池政?〔2010〕1【23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档】案(下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 号:)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材料
》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查】验、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第五条? ,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当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建档案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 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加!。挂市档案馆》城建分馆牌子为管】理,。和保管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
: (一【),接收、整理和保【管,本市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
《
, 《 ,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开—展,编研工作;
!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
— 第七条 贵—池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区要加强城】建档案工作》收集和保《管市城市规划区各】自所属范围内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备!案手:续,的,城建档案并按—规定向市档》案,。馆,城建分馆报送和【移交
?
— 第八条 》市交通运输(—含铁路、民航)、港!口、商务、》经信、供《电、:电,信、广电《、水务、《国土、人《防和建设系统等形】。成城建?档案的部门或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城《建档案工作切实承】。担起城?建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鉴定、报送、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九条 !。市,。。档案馆城建分馆【接收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城建档案》
《。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 , ,1、勘?察(公益性、基础】性)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查成果副》本
!2、测绘(公益【性、基础性)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 3、规划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 《 4?、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筑!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 《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
:。。
,。 : ?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 ,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 ?①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
?
,。 ②城】市,依托大自然环境绿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分布图
—
③】古树名木统计表【位置、?情状描述价值—、意义论证保护【复状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
? ? ④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及名人故居的照【片、:现状图?、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
? : : , ⑤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的照》片等有关材料
【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各种《环卫设施分布图、规!。划图和重要市容【环卫工程《。档案材料
【 : 10、—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工程设?施,分布图和防洪设施】工程档?案材料?、城市防洪历史档】案材料其《他防灾有关档案材】料
《 11、城!市人防?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三)!城市交通《、电力、《电信、广电》档案
《 1、】铁,路
—。 : 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区段站以!上的客、《货运站编组站及【工厂厂房的》总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 《 ,②城市规划区的桥梁!。总平面位置图—平,面、立面的竣工【图及:有关说明《;线路、《隧道的总平面位【置图横纵断面—标准图?及,有关说明
【 2、民航!机场民?航机场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总图净空》图竣工验收报告;航!站楼建筑工程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3、港口港口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客(货)—运站建?。筑工程档《案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 ,4、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场《。站设:施工程及线网布【置档案材《料;地铁《。工程档案《材料;轮《渡,码头、索道、缆车】等设施工程档案【材料
】 , 5、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的工程档【案,材料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 6、城市》电力:
:。 》 ①电源电厂总【平面图?、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厂区外综》合管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
《
: , ②》电网变电工程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供电、配电—。线路平面图、—线路地?理结:线图:
7!、城市电信
【 》 ①电信枢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 , : ②微波站位置及!空中通道图短波收】发讯台位置图地【下、地面站位置图】市区内电缆》光缆、长途》明,线杆路图等有—关的:文字材料
》
— 8、广播》。、电视
《。
》。 ①广播、电视】枢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 ②广播、电【视地下管线》档案按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
】(四)城市民—。用、工业建筑工程】档案
《。 《 1、民》用建筑(根据本【。城市具体情况—)
? : ①》居住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项目审批、设—计说明、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不同时期典】型住宅?和各种住宅标—准图
》 : : ②公?共建筑、行》政,办公、旅游、外事】。、科技、文娱—、教育、宣传—、出版、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含海关、—口岸、商《检)、?广播:电视、金融保险【等重:要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内部主》要建筑物《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结,论,性文件材料
】 , 2、工业】建筑
《 ①大中!型工厂、矿山、【仓储企?业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与】全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副食加工》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材料
】 ②国防工!业企业的厂区总【。平面图及厂区—与外界?相连的地《下管线竣工图厂外】建筑工程《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
(五!)军事工程档案资】料,按军事设施》保护法办理
—
(六!。。),城市建?筑系统科研、设计档!。案
!1、城?。市建设科研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奖项目》档案材料
》
《 2、城市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及反!映城市主要》面,貌的重要公共—建筑物、典型—居住建?筑工程设计档案【材料:
》 (七)—反映城市历史风【貌的:音,像资料
—
第—。十条: 各县(区)—和九华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参》照本章
! 第九条的规【定,规定本?行政区?域内接收和保管【城建档案资料—。。的范:围
】。 第三章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报送?、移交和接收
!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档案馆城建分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
?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登记并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凡若?干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工《程档案由《项目:法人单位或主办单位!负责收集和报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应当明确—编制:和移交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费用等《内容
】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真实地—。编制和移交》工程施工文件材料】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汇总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申请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档案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备案审】查手续
】。 属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由市档—案局组织验收
【
,
第十六!条 各单位自—行保:管的建设工程档【案在建筑《物,、构:。筑物产权转让时【应同时移交工程停建!、缓建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应当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市档案《馆城建分馆
】
第十七条! 贵池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区《应在次年六月前【将上:年已:。竣工验收的》市城市规划区各自所!属范围内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备案手续的城建!档,案按规?定,报送至市档案馆城建!分馆
—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港口、商务—、,水,务、经信、供电、电!信、广电、人—防等部门形成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主管部门应于】次年六月《前将上年已》竣工验收的城建【档,案按规定报》送至市档案馆城【建分:馆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应【。齐全、完整、系统、!准确档案的》鉴定、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18】22-20》00 ) 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
?
第二十条 相!关单:。位在报送纸质城建】档案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利用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凡持: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查阅利用已公开】的城建?档案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档案馆城建!分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二十—三条 向市档—案馆城建分馆—。移交、捐《赠、委托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
, 第二十四条 市!档,案馆城建分馆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和归档所》接收的档案》资料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编研【、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 第二《十五条 《。市档案馆城建分馆】以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
?第二:十,。六条: 城建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保存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和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并】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或改建档《案库:房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计、建设
!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应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城建档】案推:行标准化管理城建】档案的管理设—。施和手段要逐步采用!新设备、新技术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
》
?
, 第二十八条【 市档案《馆城建分《馆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档案: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解释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