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舟【政发:。(200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
第—三条 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第五条》 ,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监督:拆迁:计划执行《和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安置!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 舟山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为负责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第七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八条 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建、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考虑近期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供应等因素制定【
《 : 拆迁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 ,(一)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核准》)文件;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第(四)项规【定的拆迁方》案应当对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作出安排;需】要新建安置房—的应当提供》安置用地批准文件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确?。。认专户储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可以折价计入!;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
【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5,日内将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形!式,在新闻媒体以及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书面告知被拆迁【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
》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答复
【
第十《四条 ?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从事拆迁【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五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受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形—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地点、安置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协议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应参:照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文本制定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由?。拆,迁人负责收回房屋】所有权人应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委,托拆迁?人,办,理相关权证注销【手续拆迁人应—在房:屋拆除后15—日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裁《决机关的裁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件申!请,户口转?移以及?有,关公用事业变—更等事宜《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被拆【迁人及?拆迁:许可证核发》时已出生的被拆迁】。人子:女可以选择在原房】屋,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非本学【区学生?为由拒绝入学—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三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代管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五条 】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寺,观教堂、文物古迹、!归侨侨?眷房屋、《。涉外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七条 】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由》。原所有人按规—定期限自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 对拆迁范围内的花!木、绿地应》当尽可能保留不能保!留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管理办法按》。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三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 房屋?拆迁的档《案资料?包括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结算资料以》及其他与拆迁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 :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 ?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第三十三条 — 拆除产权》属于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福利院、居委会】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价格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
:第三十五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期限:。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原】因
《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 : , 本办法中—的,。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3》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
:
— 被拆迁房屋属于】非成套住宅》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选取普通成套住宅作!为可:。。比实例
— 房管部】门应当按月》向社会公布本地房产!。交易信息
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之】日起:3日前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地》产评估机构随—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条 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四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解释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到解?释要:求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释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处:理
?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
第四十》三条 《按,照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后?其被拆?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住宅》1.:2,办公、商业用房1.!5工业用房0—.5其他用房1.】5):占有的土地不再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被拆迁人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其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按标准容积!率,。占有的土地面积的超!过部:分的土地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
【 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
第四【十四条 拆迁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安置房源确定—可以异地安置
】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
! 第四十五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 《。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同一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第四】十六条?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
】 ? 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新》建房屋的交付前应当!经验收?合格:
,
》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与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适当奖励
第】四十八条 被【拆迁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户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小《于16平方》米(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有其他住宅房屋的!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不小?于16平方》米成:套住宅房屋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低于安》。置,用房评估《价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前款所?称,低收入家庭是指【在拆迁期限内持有房!屋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困难》群众:。救助证的家庭
! 被—拆迁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被拆迁人的户】籍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依据确定
【 第四十九条 拆!迁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非成套住!宅)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
《 : 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十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仍由—房管部门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第五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为准认定房屋!用途以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由产权登—。记,部门:依照职权或者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调查确认
— 房屋】所有人要《。求改变?原登记用途的可以】在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前》持有关文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第:五十二条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由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至2002年6月3!0日之前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同?。意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经营并以《。营业用途延续使【用至今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认?定
《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用途变更认定—
】(一)200—2年7月1日以后】未经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用】途认定
【 ? ,(二)私有住—。宅改变为非》住,宅并将其出》租的;
【。 (三)二】层以上(包括—)二层的住宅以【及车库、车棚、地下!室、半地下室、阁楼!;
? : ? (四)一》层,建筑变更认定为【商业用?房的其进深超过该】房屋沿街《建筑面宽(》以结构自然间为基数!)2.5《倍以及进深超过1】0,米以上?部分:
? 改变【房屋用途按规定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在变】更登记前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
! 第五十三》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其中《将拆迁地块》。上建设?的高层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过渡期—间的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用房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 第五十四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到安【置房通知《交房后的4个月【内,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当面积?、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但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 ?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居住条件相当—并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基本居住】条件拆迁人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第五十五《条 : 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临?时周转用房迁往安置!用房时?。应,当再次支付搬家补助!费
《第五十?。六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以及搬迁、【安装、过渡等费【用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经?评估后确定
】 《 属于生产型企业】一次性投入无—法搬迁的设施—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五章 附则
!
第五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各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制定】的有关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按原拆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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