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舟政发(!2009)4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
第三条— 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监督拆迁计划执】行和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安置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 舟山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为】负责:。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第七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 : 拆迁管理
—
,。 第:八条 ? 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建】、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考—虑近期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供,应等因素制定—
: —拆,迁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 , (一)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核!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第!(四)项《规定的拆《迁方案应《当对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作出安《排;需要《新建安置房的应【。当,提供:安置用?地批准?文件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确【认,专户储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可以】折价计入;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5日内将!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形式》在新闻?媒体:。以及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书《面告知被拆迁人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 《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从事!拆迁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第十五?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受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形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地点》。。、安置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协:议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应参》照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文本制【定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由拆迁人负责收】回房屋所有权人应】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委托拆?迁人办理相关权【证注销手续拆—迁人应在房屋拆除后!。。15日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
,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裁决机关的裁—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件申:请,户,口转移以及》有,关,公用事业变更等【事宜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被拆迁人及拆迁许】。可,证核发时已出生的被!拆迁人子女可以选择!在原房屋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非本学区—学生为由拒》绝入:学,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三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代管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五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寺?。观教堂、文物—古迹、归侨侨眷房】屋、涉外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由】原所有人按规定期】限自: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对拆迁范围内】的花:。木、绿地应》当尽:可能保留不能—保留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管理办法按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
第三十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房屋拆迁的—档案:资料包括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结算?资料以及其》他与拆迁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 ,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第!三十三?条 拆除产权属于!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福—利院、居委会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价—格,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第三—十五条 《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期限!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六条 【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原》因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 本办法中—的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 : ,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3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
— 被拆迁》房屋:属于非?成套住宅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选取普通成套【住宅作为可比实例】
,
: 房管部】门应当按月向社【。会公布本地房产【。交易信息
— 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之日起3日前!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地产评》估机构?随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
:
第四十》条 :。 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第四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解释—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到解释要求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释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第四十—三条:。 :。按照: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后其?被拆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住宅【1.:2办公、商》业用房?1.5工业用房0】.5其他用房1.】5)占有的土地【不,。再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被拆迁人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其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按标准容【积率占有的土—地面积的超过部分的!土地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
《
【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
?
第四十四条【 , 拆迁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安置房《源确定可《以,异地安置
》。
《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
— 第四?十,五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 :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同《一,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第四十?六条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
》 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新建房【屋的交付前应—当经验收合格
【。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与《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七条 》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适当奖励
!第四十八《条 被《拆迁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户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小于16—平方米?(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有其他?住宅房屋的》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不》小于16平方米成】套住宅房屋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低于安!置用房?评估价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前款所称低】收入家庭是指在拆迁!期限内持《有房屋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困难群众救助证】的家庭
【。 被拆迁【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被拆—迁人的户籍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依据!确定
第四十】九条 拆迁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非成套—住宅:。)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 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十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
》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仍由【房管部门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第五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为准认定【房屋用?途以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由产!权登记部门依照【职权或者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调查确认
【 , 房屋所有!人要求改《变原登记用途—的可以在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前持!有关文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二【条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由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
》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至2002年6【月30日之前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同:意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经【营并以营业用途延】续使用至今》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认定
!
, :。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用途【变更认定
》
, 《 (一)2—002年7月—1日以后未经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用途认定《
(!二)私?有住宅改变为非【住宅并将其出—租的;
【 (三)二】层,。以上(包《括)二?层的住宅以及车【库、车棚、地下【室、半地下室、阁】楼;
】 (四)一层建】筑变更认定为—商业用?房的其进深超过【该房屋沿街》。建筑面宽《(以结构自》然,间为基数)2.【5,倍以及进深超—过10米以上—。部分:
? 改变房】屋用途按规定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在变更登记—前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
?
第五十》三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其中将拆!迁地块上建设的【高层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过:渡期间?的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
《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用:房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 第五十《四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到安!置房通知《交房后?的,4个月内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当面积、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但》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 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居《住条件相当并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基本居住条!件拆:迁,人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第五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临时周?转用房迁往安置用】房时应当再》次支付?。搬家补助《费
:
第五《十六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以【及搬迁?、安装、过渡等费用!。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经评估后确定】
【 属于生产型企【业,一次性投入》无法搬迁的设施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各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
: 第六十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制定的!有关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
《 ,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按原拆迁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