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舟政发(20【0,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 第三》条 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监督拆迁计划!执行和?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安置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舟山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为负责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第:七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第二章 》 拆迁管理 — 第八《条 ?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建【。、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考》虑近期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供应等因素—制定    !。 拆迁年度计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计?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  (一)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核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第(》。四)项规定的—。。拆迁方?案应当对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作出安—排;需要新建安置】房的应当提供安置用!地批准文《。件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确【。认,专户储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可以折价计!入;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 ? 第十一》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5日内将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形式?在新闻媒体以—及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书面告知被【拆,迁人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  :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从事拆迁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五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受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形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地点、安】置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协【议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应参照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文本制定 【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由拆迁人负责收回】房屋所有权人应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委托拆迁人办—。理相关权证注销手】续拆迁人《应在房屋拆除后15!日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裁!决机关的裁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件申请户口》转移以及有关公用】事业变更等事宜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   被拆迁人及拆!迁,许可证核《发时已出生的被拆迁!人子女可以选择【在原房屋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非本学区学生为!由拒绝入学》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三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代!管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五《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寺观《。教堂、文物古迹、归!侨侨眷房屋、涉外】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由原所有人按【规定:期限:。自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对拆迁?范围内的花木、【绿地应当尽可能【保留不能保留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管理办法》按,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 :。第三十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    房屋拆迁的!档案资料包括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结算》资料以及其他—与拆迁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监督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三十二?条 :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第三】十三条 拆—除产权属于》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福利【院、居委会》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价》格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 第三《十五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期限》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六条 】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原因:   —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 本办法中的—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3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   !  :被拆迁房屋属于【非成套住宅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选—取普通成《套住宅作为可比实】例  —   房管部—门应当按月向社会】。公布本地房》产交:易信息 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之日】。。起3日前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地产《评估机构随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 , 第四《十条 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四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解释】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到解释要求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释!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第,四,十三条 按照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后其被拆迁!房屋:按规定容积率(住】。宅1.2办公、【商业用房1.5【工业用房0》.5其他用》房1.5)》占,。有的土地不》再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被拆迁人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其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按标准—容积:率占有的土地面积】的超:过部分的土地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补偿  】  : 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 》 第四十四条 【 拆:迁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安置?房源确定可》。以异地安置》。  》 ,。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 — 第四《十五条?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  :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同:一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第四十六条】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 — ,   ?安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新建《房屋的交付前应当】。经验收合《格    】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与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 ? 第?四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适当奖励 !。 第四?十八条 《。 被拆?迁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户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小于16!平方米(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有其他【住宅房屋的合—并计算?。),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或人【。均,不小于1《。6,。平方米成套住—宅房屋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低于】安置用房评估价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 前:款所称低收入—家庭是?指在:拆迁期限内》持有房?屋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困难群?众救助证的家庭 】     被拆!迁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被拆【迁人的户籍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依据确定 【第四十九条 拆迁!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非》成套住宅)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 ,     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第五十条》 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仍由房管部门—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 , 第五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为准认?定房屋用途》。。以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 —。    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由产权登记部!门,依照职权或》者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调查确?认   【  房屋所有人【要求改变原登记用途!。的可以?在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前持有关文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二条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由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至20《02年6月30日之!前未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同意改变【用途从?事商:。业经营?。并,。以营业用途延续【使用至今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认定  】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用!途变更认定 !   ? (一)2002年!7月1日《以后未经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用途认定【  》   (《二)私有住宅改变为!非住宅并将其出租的!; :。     (三!)二层以上》。(包括)二》层的住宅以及车库、!车棚、地下室—、半:地下室、阁楼;【。 ,     (】四)一?层建筑变更认定为商!业用房的《其进深超《过该房?。屋,沿街建筑面宽(【以结构自然间为【基数:),2.5倍以及—进深超过《10:米以上部分 】     改变【房屋用途按规定【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在变更】登,记,前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 】。 第五十三条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其中:将拆迁?地块上建设的高【层房:屋作为产权》调换用房的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 ,  :过渡期间的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用,房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第五十四《。条 :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到,安置房通知交房后】的4个月内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当面《积、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但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     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居【住条件相《当并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基本居住条》件拆迁人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损《失 ? 第五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临时周转用房迁往】安置:用房时应当再—次支付搬家补—助费 第五十六!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以及搬迁、【。安装:、过渡等费用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经评估后【确定 ?     属】于,生,产型企业一次性【投入无法搬迁的设施!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 第五《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各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 ?。 第六十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制定的有关【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按原【拆迁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