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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信用【和标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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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组织招标、质量、安!全、造价监》督机构、《。招标人和其他市场】主体按照自身的管】。理目标建《立各自?。。的管理评价或—者履约评价制度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变!更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投标签约《过程中诚信状况、】市场占有《。率、纳?税、承接《工程获奖《、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新技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或者?排名的方《式实施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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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第三十九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程序形成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行为;
! (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正当竞争、】侵害交易各方权【益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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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未按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等引】发群体事件的行为】;
(】五,)其他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企业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信用—平台将?不提供该企业的投标!信,息直:至整改结束
【 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投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参照!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变更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担》合同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为依据
! 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有证据证明【。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拖欠工程款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第四十一《条, 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及中标人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额越大】担保:中现金担保比—例应当相应增大但比!例不得超《过总担保额的5【0%
鼓!励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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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不诚—信,行为和不《充分:履约行为达到—列,明的程度后拒绝【对方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招标人拒绝对—方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在:后续工程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被拒绝参与投标的!单位名单《
》 对于招《标,。失败后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规定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不接受【本项目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者承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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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和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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