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信用和—标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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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市行政监督部门!可,以组织招标、质量】、安全、造价—监督:机构、招标》人和其他市场—主,体按照自身的管【理目标建立各自的】管理评价或者履约】评价制度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变更》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投标签约过程!中诚信状况》、,市场占有率、纳【税、承接工》程获:奖、: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新技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或者排名的—方,。式,实施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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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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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程序形成不良—行为或者不规—范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 (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行为】;
《 (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正》当,。竞争、侵害交易【各方权?益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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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按》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等引》发,群体事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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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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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企业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信用平台将不提!供该企业的投—标信息直至》整改结束
【 , 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记录《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投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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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参照市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变—更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担:合同管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为依据》
? 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有证据证明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拖欠工程!款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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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及中标人《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额越大担保中现金担!保比例应当相—应增大但比例—不得:超过总?。担保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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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不诚信行》为和:不充分履《约行为达到列明的程!度后拒绝对方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招标人拒《绝对方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在—后续工?程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被拒绝《参与投标的单位【名,单
— 对于?。招,标失败后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规定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不接受本项目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或》者承: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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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和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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