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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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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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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建建〔2》。009〕4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东?分局、城南》分局市质监站—、,安,监站
《 》 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相》邻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制定了?衢州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相,邻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基坑?工程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与拆?除、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工程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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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涉一级、二—级,。和三:级基坑从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之规定
! 第三?条, 衢:州市建?设局:是,本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 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衢州】市区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衢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衢州市区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建设活动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主?体建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明确—是否需要进行—深基坑支护的—。专项设?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
! 前期?。。调查时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为宜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深《。基坑支?护工程的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第九》条 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衢州市深!基坑工程技》术,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第三章 】 工程勘察
第!十条 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第十—一条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在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时【其勘察范《围、勘察深度、勘探!点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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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四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报告中对围!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水位变化对围—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监测】的项:目、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等提出?建议
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应?当作: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深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勘察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勘察报告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十六条】 从事深基坑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设,计)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基?坑深度超过10【米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必须具有甲级—资质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第十七条《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和省、市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精心设计满足】基坑整体《稳定性和《周,边环:。境安全的要求—并依据周边环境、工!程及水文地质—、施工等方面的【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
—第十八?条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程序提—交规范的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文【件应按基坑安全【等级明确结构变形、!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并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或委《。托有技术力量—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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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设计:方案评审前建设单位!应为专家组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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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基坑应有—两个以上《的围:护,设计方案计算说明书!及图纸二级和三【级基坑?可参照执行;
】 : (二)【工程用地红线图;】
《 ? (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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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坑顶边《线起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
《 ? (五)基坑【顶边线起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机具设备》、临:建设施、建筑材料】、土石方等周边【荷载情?况;
《 —(六:。)本项目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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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专家—组,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专家:。组在:评审前应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本着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优!选后再?提出优化意见并出】。具由专家签名的书面!论证意见
第二!十,二条 深基坑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出具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方案?。。论,证的单位应再—次,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后出具】正式书?面评审报告
】 》书面评审报告应包括!专家组论证意见和】设计单位《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文件: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 第五章 工【程施工
第二十!四条 从事深基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第【。二十:五条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由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其支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专业分包的其协!调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承担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再进行肢解分包
! ,第二十?六条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施,工,方,案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挖土的原则及要】点、机械配备、【进,度安排、《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对邻近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有周密》。的保护措施;对【地面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应有:详细的?控制措施以及—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
《 对所编制!的一、二《级基坑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本基坑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就【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
《 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产权人【)做好沟通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受影响《程度对比分析—的基础资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防范—事故的应急》。预案:。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禁:。拖延或隐瞒》不报
《 第二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并《在基坑?。围护结?。构有效时限》。内和主体结构满足抗!浮要:求时: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工!作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第三】。十条 深基坑开挖或!支护工程完成后【因,建设单位缓建—、停建等《原因:造,成基坑?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回填《或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并承担】未能及时回填或加固!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第六章 工程【监理和监测
【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规范、—设计:文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提出监理—意见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应把以?。。下内容作为监理【工作重点《
— (一)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
! ,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受《委托的?监测单位应做—好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基坑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
?。 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监测要求制定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监测方【案并经委《托方和?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五条 遇到!。台风暴?雨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监测单位应加大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观测的【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 第七章 附 】 则
】第三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评审、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参加】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可从本》市的深基坑工程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从外地邀】请参:加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专家库成员【不,少于3人《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衢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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