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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3号!。 ? ,。颁布时间《 2:005-《。06-21 !生效时间 20【。06-?04-0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管【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应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和—管理工作并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储备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  :   市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价格》、审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二章 相《关政策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规模《、计划应纳入本【市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六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征收(优】。惠征收?的费用和标准见附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第七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商业银行】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贷—款实行下《限利率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与【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相应》的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根【据本市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比例以!中,小套型为主小套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中套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供【。应人口较少》家庭的套型面积可】适当降低其中一【人户30平方米【。左右二人户》40平方米》左右 ?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宅!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依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实行单独—建帐核算《。市审计局、监察【局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依法监督检【查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年度指!导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根据拆【迁土地级别、建【设成本和《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确!定定期向社会发布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价格—由建设单位》根据:成本核(测)算向市!物,。价局申报市物—价,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定!销(预)售基准价格!预售价格应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单套:售价应当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第十五?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向!市物价局申报定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表和价格构成项目核!算表; 》。  :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立项、!。。。。用,地批文、建》筑面积批准书和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应提供含有中标工程!量、中?标金额的《中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须明】码标价实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向建设】、,。建筑单位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物价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市?物价局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五章 供】应和交易《管理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一》),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一名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满5《年;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住房》家庭:     同【一住房?多家庭共同居住【其中: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在两个》以上若一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将超?过人均?最低标?准面:积的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确定一》个申购?家庭  》  :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且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 第二【。。。。十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一:)与申购家庭—夫,妇同住的未婚或离异!、丧偶后他处无住】房的直系亲》属;    【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  : ,(三)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二十一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一)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 》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 第二十二条 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原住?。房    —。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   (三)—现住的父母或子女】的,住房;   【  (?四)申购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内已转【让,或,出租的自《用住房?; :     (五【)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当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审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房》屋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一)【项条件的购房人应】持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现住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实际居住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提出申请!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二《),项条件的被拆迁人应!持,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实行货币—补偿确?认函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确认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提出申请  【   被拆迁户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应当在》半年内?申请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    (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受—。理申请后对申—购家庭的申》购条件进《行核实符合》申购条件的将申购】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内—容在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告15日公—告无异议的》予以初审《确认   —  (?四):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经初审后认为】符合申购条》件的:将申:购,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内容?在巢湖日报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待购经—济适用?住,房,。 :  :  (?五)每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根据分配计—划或房源通知已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持【"巢湖?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购房!证明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差价《标准:由市价格部门和【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差价款由市财政部门!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能购房【的应当重新》申请    【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抽取选房—顺,序号后或《选房后自愿放弃购买!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购 】第,二十七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先后顺?序可以用公开抽(摇!)号的方式产生 !第二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房屋销《售合同购房户凭"】通知书"等相关要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土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纳入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供应方案(包括!。套数、面积、对象等!)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审核否则一》律不:得销售项目建设单】位按:供应条件未销—售完毕的剩余房源】转入:下年度销售或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统一调—配供应销售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政府:可以按照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与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价的!3,0%向?售房人收取其收【益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年内因家【庭特:殊情:况,确需出售的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同意可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轮候户?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一个【。区域:原则上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 第三十—二条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社区管理服务为小区!住户家庭子》女提:供就学保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用途】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擅自向未取得购房!证明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权属登记并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限期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价格差额】部分并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提请《市监察局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 第三十五条— 从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审批、销】售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市所辖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本《辖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