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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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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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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政府!令12号
颁!布时间 2005】-06-20
! 生效?时间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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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5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以及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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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的应责令工程—建,设单位补《充完:善,
:第六条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到地震?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地,震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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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并】到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验】证,和业务登记后方【可按照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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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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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 (?。二)位于《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九条 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镇;
【 , (二)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 , (三)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第十【条 地震动参数复核!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其结果的审!定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核定申请时应当免!费受:理材料?完备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定完毕并出具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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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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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震?设计由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核定书》。或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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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十四条? 市、县(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村:镇房: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逐步?。。增强村镇《。房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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