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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 : 颁布时间》 2005-04-!21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一)有产权—纠纷的; —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