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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 颁布时间【 2005-—04-21 —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一)有产权纠纷【的;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  :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 ,  :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  :。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