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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颁布时间 !。20:05-04-21 ! :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 ,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