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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颁布—时间 2《。005?-04-21 !。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 ,  :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