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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 颁:布时间 2005-!04-2《1, ? 生效时间 —2005-》0,5-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 ,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