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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 颁布时间 20】。0,。5-04-2—1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 ,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 ,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    《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