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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政府令11号 】。 颁布时间 2】005-04-21! 生效时【间 200》5-05-0—1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 第四条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具体:日常工作    !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 , 居巢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房产局—、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现场勘察调查【图表、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和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和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租赁房【屋,。; :  :   (四)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依?。。据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  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在拆迁区域公布】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委》托拆迁?可以直接委托或【者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拆?迁单位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 】。 ,第十一条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不《得强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办理 】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负责】组织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件;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并结合剩余【期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   ?  (一《)被拆迁房屋用途】分为:住宅与非住宅非住】宅包括经营》。、,。生产、?办公、仓储等用【房  《   ?。(二:)住宅与非住宅【。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载为准   !  (三)》1990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将住宅《改变:用,途并延续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 《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整的纳税《记录; 》 ,   2.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时正】常营业的  【  : (:四):1,990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同时具《备,前项条?件,的根:据经营时间》的长短可以按照经】营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90%至!60:%给予补偿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     (五)2!001年1》1月1日《后(不?。含11月1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将住宅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房屋一律按住宅【认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现场公示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拆迁【。区域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确需两家—或者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第三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申请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后【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以鉴定后】的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同时》家庭人均住》房低于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出示相关证》明拆迁人应在—拆迁区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拆迁人】应提供?不低于市区》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经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日起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四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交!有关:税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以!及,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评估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资,。质,。 :。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     (五)!。。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  有前《款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03]8》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