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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白城—市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 :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民营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 白城市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八月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经白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 本:办法:所称: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人民【防,空、市政《公用、工程管线、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整治江河湖泊—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 ? ,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市市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   ! ,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 第五《条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要分期分批地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要重视城》市规划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技术水平 —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行?政建制镇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乡,应有城市规》划管理人员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条 城市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区范围内!的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 :。城市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所?作的具体安》排 :   ?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 ,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人民政府指定【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其它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在编《制开发?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征求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采用有相应—资质的城市勘测【部门提供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勘:察测绘资料 】。   编》制城市规划收集【必要的?基础资?料各:有关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   ! 委托《外地或境《外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被委】托单位的规划设计资!。格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 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综合安排!和实施措《施各项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 !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一般为《五年 ?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专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含》铁路运输)》和城市道《路规划城市江河【湖,泊、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和【园林绿化规》划城市水源保—护和供水规划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城?市能源(供电、供】热、供?气)规划城市—邮,电、广播、电—。视和无线电》收发讯区规划城市】防灾(防洪》、,防地面沉陷、防泥】。石流、防火、—抗震和人防等)【规划绿化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规》划 《 第十八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市?城市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   城市总体规!划在报请《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第,十九条?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作》出,具体:安排  —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造】和新区开发的需要】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修建地区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第—二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下列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一)城市行政办公、!军事机?关、中心商务区【、商业服务区、文】化娱乐等公共建筑集!中的广场《、街道、街区; !    — (二)火车站【、民用机《场、公路《客、货运站; 】 ?。。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 :    【 ,(四)?用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居住区、【工业区?、仓储?区、科研教育区【以及多功能综合【区; ?    【 (五)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区;【   【 :(,六)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它街区? 》。   其》它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开发建!设,单位报当地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对城市详细规—划进行?修改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有下【列重大变更之—一的其初步》。变更意向需经原【审批机关所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修改调整总体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法定审批机】关审:批   — (一)》城市:性,质变更的; 【    (】二)城市人口规模】或用地规模变更【量超:过原定?规模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    (【三)改变《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 ? , ,    (四)】。城市主要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    (!五)城市中心区对外!交通枢纽改变位置】的;   ! (六《)城市?主干道改变走向道路!网格局变更》的 》 第?二十二条 已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的文本!及图件?是对城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实施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两级管【理  —  (一)】城市规划区内—的211平方公【里实行一级规划管】理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直接?控,制和:管,理其用地和一切【建设活动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和本【办法实施管理 】   《。(二)对2》11平?方公:里以外新划入规划区!范围的?实,行二级规划》管,理暂责成区》和各乡镇规划管理】部门或?机构按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进】行管理待市规划部】门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后》再由区?和乡镇规划管理部】门严格按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    】 (三)在新划入】的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1、在长白、!洮白、图乌、—白,平、白城至》镇赉公路《两侧进行建设的;】 《 ,  2、在岭下镇!、平安?镇、平?台镇、青山》镇、林海镇及查【干浩特旅游开发【区等区?域内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或?工程占地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 《。 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 ,    》各,项建设都必须认【。真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和: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工程的—立项、选址及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单位编》。制报批项目建议【书时须事先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对《符,合城:市规划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由《接到:申请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址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十五日?。内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持规划设计文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或,出让土地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的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 批准的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到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将临:时设施拆除》清理:恢复原?貌,确需延期《使用的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因【城市规划需要—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交回临时用地—。    】 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用》地性质、范围、【。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转让或租赁确须!改变、转让或—租赁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用地作出《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涉及补偿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其拆迁征地】范围除建筑》。物本:身用地外必须—承,担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的规《划环境用地》的拆:迁和征地 【   《城,市,旧区改?建需:拆迁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拆迁范?围进:行拆迁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建:设 第】三十一条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出让权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土地《的出让和使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发利用 【第三十二条 出让国!有土地出让前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方可进?行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出》让,方,和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参预编制制定出!符,合城市规划》的,具体出让计划 】。。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审批?、验收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立卷归档】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山岭、荒丘、空地、!水面、河渠》、滩地?及城市建设》予留地禁止采挖【砂石土设置垃圾场】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确—需进行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现有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园林风》景、文物《古迹、校园、—道路:、广场、《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馆)、线《路走廊、停车场、】。通信水源《保护地及预留的防灾!、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 ?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在上《述,用地范?围内:批准建设与用地性】质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在上述用!地,范围内按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用:途 《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城市新!区建设?必,须预先?搞好规划进行—充,分,技,术经:济论证有计划分期】分批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提高开发的【综合效益《 第三十七【条 城?市旧区改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城市规划—划定不得《自,行选址?零星插建《 第三十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程序集中成片地!进行开发建设旧【区改:建应遵循加强—维护:。合,理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 ,第三十九条 城市规!。划确定搬迁的单位不!得在原地进行—扩建、改建活动;】限制发展的单位必须!制定可行的迁—出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 ?。 , 第四十条 大、】。中、小学校商—业服务网点和其【它主:要公共建筑要按规划!。配套建设新城—开发:旧城改?建,。时,城市道路《、给水?。、排水、《路灯、绿《地、公共消防、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按规:。划同步建《设 第—。四十一条 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和,其它污染物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和排!放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凡有污染【内容的工程在报批】建,。设时必须附有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    !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地和水源《上游地区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含:加层)、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建设单位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十五日内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  ? , ,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有关设计资】料; 【   《(四)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十五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满,二年未动《。工,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继续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领 【 第四十—三条 ?临时建?设工程须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三日内】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满六:个月未开工的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经发证机关批—准 ?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前须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定位放线】基础或?隐蔽:。工,程完工时必须通过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峻工》时必须及时申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独立】地进行规划》。验收:对收到的竣工—图纸经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七日内!出具认可《文件未?出具认可文件的【有关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明  】  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峻工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需》。备,案的竣工图纸—   【 个人建设—永久:性建筑(包括—平房)?竣工后须在三个【月内申?报取得城市》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方?可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 — : 第四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    (一【)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 》。 ,  《  (二)—建筑间距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   ! (三)公—共建筑不按照—设计标准设置停车场!的,;  【  (四)改变】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 , 《   ?。 (五?)压占?各种地?下管线的《; 》。    》(,六)毁?。坏历史文物和—。近代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 (七?),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 —    》。 (八)影响航空】。安全或者破》坏测量标志的;【。。    !(九)经过论—证对城?市,。景观构成破坏影响】。和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 【  》  (十)其【它不符合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的 — ?第,四,十八条 条式住宅】主要采光面的建筑间!距其采光系数不【低,于1.8倍对临时】性建筑?物被挡光的》不予考?虑 第四【十九条? 在道路红》线内地?。上不准?擅自新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 :    市区内】沿街设置的》书,报亭、邮筒》、消防?栓、电话《亭、阅报亭》、画廊、候车—。亭、存车处等设施】及,独立广告《牌或依附于》永久建筑物、构筑物!上的大?型广告牌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设置流动商亭不【。得固定设置 — 第五【十,条 主干道、次【干道(含未形成的】规,划路)两侧新建【的,一般:建筑物(包括5【-6层住宅楼)以建!筑物:。外缘:(距红线最》近点)计算主—干道后退《距红线?不少于6米次干【道后退?距红线不少于3【米高层建筑》及使用功《能要求门前有—开阔地的要服从规划!设计留出环境用地铁!路沿线?每侧长白线三—十米以?内白阿线《三十米以内平齐【线五十米以内—专用线十五》米以:内,不批建任何新的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一》条 经?批准在主次干道【两侧的永《久性建筑物装修【。门脸:时应:贴墙装修凸》出墙面部分不得【超过0.3米并不】得挤:占人行道国家—。占用时按原结构、原!使用性质《动迁 ? , :    《 临街路两侧除特】殊用地外不得砌筑】围墙;确需砌筑【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要:设置透景式围—墙 第五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火车—站、汽车(》航运)客运站邮【电枢纽?、宾馆、招》待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商店《、医院等较大公【共建筑必《须依据详细规—划留有足够的人【流,集散地和停车场 】 第五十三【条 民用住宅—(,指平房)建设按以下!。规定办理 》    》。(一) 由市区【中心至二环》路及外延一》百米范围不得—新建平房原有平房可!。以原面积翻建 !    》 (二) 原有【房屋翻建时,—原,通道不足4米—。的应:移位翻建原则—上留出4米通道 】。 ?    (三)】。 ,规划确定《五,年内改造《区域原则上不—得翻建确属倒危房由!有关部?门提前动迁》如无力动《迁可原面积翻建必】。要,。时须经房屋》。产权部门作危房【。鉴定 —    (四【) 各?单位新建《住,宅楼原则上应—进入集中开发小区统!一建设各单位—改造家属住》宅区必须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详细规划进行!改造建设 —    【(五) 院》落较大主房前留出】8米:生活区和《4,米通道后前面还有建!。房用地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距离主房12!米拟建房前有—8米生活区、4米通!道)可成栋批—建永久性《建,筑但须符合小区详】细规划 】 第五?十四条 道》路两侧(包》括未形成规》。划道路)红线内建】设,房屋按以下规定【办,理 :    (一)】在道路红《线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  《  (《二)压道路红—线(包括未形成【规划道?路)的原有房屋原】则上不准翻建—压的是未打通的【规划路红线上—的,永久性建筑经鉴定确!属倒危如有地—可退可?退出红线翻建—无地可退的可原位】置原:面积翻?建但:不准扩?建不准新建》、,翻建:临时建筑 ! 第五十五条 在】集中开发《小区:供热楼房《下不准建仓房高压】走廊内不得新建住】宅 第五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设置集市贸易市】。场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地点和?范围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十七条 城市干道】上一般不《。准,新架设架空线现有】架,空线:要逐步转入地下居民!住宅楼应预》留预:设必备管线(电视】公用天?线,、,有线电视、》电话线、煤气管道】等) ?。 第《五十八条 修建下】列市政、管线工程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一)《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管道; 】  ?  (二)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指《挥信号、有线电视】线等线?路; 《 :    (—三)铁路、道路、】广场、?桥梁、涵洞;—    !(四)地下人—防,工程;?  —  (五)其它市!。政、管?线工程等 — 第五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规定执行 】。 第六十条》 各种管《线应按规程》要求平?行或垂直道》路中心线铺》设临街、路的建筑】物的排水出户井和】。化粪池不得设置在临!街路一侧 第!六十一条 各—种,市政:。管线工程《必须由持有》专,业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必须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按,国家统一《标准和设计深度进】行设计带《设计施工图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而进行临时!市政、管线设施建】设的应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各《种,临时:市政、管线》设施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应立即【拆除;使《用期内因城市—规划和建设而需【要拆除建设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第六十三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和位置 【 第六十四条 市!政、管线工程必须】与其它工程相—配套应按《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进行建【设协调施工 第!五,。章 勘测设计及勘测!行,业管理 第—六十五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勘测作业】的须持国家》或,者省颁发的》勘察、测《绘资质(资格)【证书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后方【可进行城市勘—察测量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一份—技术总结《。及勘测?成果 》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转让、转借!勘测成果不得—擅自编制、》出版、印刷》市,规划区内的地图 ! 第?。六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采用四统】一统一座标》系统统一高程系统统!一图:幅编号统一勘—测标准单《位和个人使用勘【测成果时由勘测单】位,有偿提供 】第六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测量《标,志对破坏测》量标志的行为有权制!止,或举报?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第六》章 审批申报—手续:。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送交!下,。列文件、图纸 】。 , ,   —(一:。),市、区以《。上计划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鉴—定,书,申,请,报告:    (二!)工程总平面图【(,1,:500或1:1】000比例)建【筑设计图《 《   《 道路地下—管,线工程应《包括平面位置图纵】横断:面图杆?塔架空线路工—程应标明杆位走向】。、,杆型、标高 【 第七十条 个人】新建:、翻建及维修—房屋须报下列—文件、?图纸    !(,。一)新建《持个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建房】详细位置平面图(1!:1000比例)】    !(二)?翻建及维修持个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建》房详细位置》平面图(1:—。100?0比例)原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 第七?十一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必?。须持行政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情况资料及批准!证件 第—七十二条 擅自改】变,城市规划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主?要责任者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主要!责任者是人民政府负!责,人的由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 第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文件—无效所建工》程予以拆除给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由批!准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第七十四条 依!照规定对违法建设应!当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仍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建议有关机关【给予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 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有下—列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之一的按照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 (一)占用城市!公,园、绿地、》道路、停车场—、广场、《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各种地下管线【和消防通《道进行建设》的 《。  ?  ?(二:)在城市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有污染项目的】。; 《 :。   (三—)在文化古迹保护地!。。段进行建设的;【    】 (四)《建筑间距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 】 , ?   (五)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强制拆除继续施】。工的部分《 : :    《 所建工程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 : 第七十六》。条 妨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七条 ?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城】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审—批手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泄露【机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执行 》    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城市规?划区)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规划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八十条 —。本办法?由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