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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8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七日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保障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公众: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村庄、集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建设单位《、,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称装—修人)为使建筑【物,、构筑物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其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装,修处理的建筑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质《量安全?、抗震?。、消防、环保—、供电?、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鼓励发展和采用!建筑装饰装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贯彻执行》环保节能措》施;鼓励《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建筑装饰装—修水平的提高 】   ?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     】各县人民政府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共同做好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扶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中的?作用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称装《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禁止装修!。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装修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装修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九!条 :外,地装修?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持有效】证书到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条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工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十—二条 装修人—与装:修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建【筑装:饰装修承包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和承包方式; 】    (三)用】于装修?的主要?材料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数量;    】 (四)开工、竣】工日期;    ! (五)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     (六)】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    — (七)《保修范?。围、期限;   !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 第十三条— 装修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挂牌告!示装:修企业的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和投诉监【督电话 —第十四条《 装饰装修现场应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沿街及主次干—道应当采用》砖砌围墙、彩钢瓦】围场作?业,其高:度不低于1.—8,米禁:止使用彩条布等简易!设施搭设围挡;占】道作业的《应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有害气体不得超过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  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指定的位《。置堆放并处》置,不得向路《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等处倾?倒 ?。第十五条 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  (?二)将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  (?。五):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建筑外立【面;:     (六】)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    《(七)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 】装饰装修中变—动原有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楼面、《。屋面荷载的装—。修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设计》。文件要报原审查单】位,审,查批准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承【担 :。 ,第十七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装修?企业应当《通知装修人或者【监理单位《核验 第十九条】 装修?人、装?修企业应当对—。工程中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使用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审验供货商—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明 第二十】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 【 ,。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 ,第二十一条 —装修:人应当将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修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进行招标 !第二十二条 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工程一起发包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单独发包的,【应,当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   ? 投资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参照住宅装饰】装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应当依法》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既可以进行专业【分包也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四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 第二十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办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为居】民选择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及—装饰装?修材料?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十六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住宅装饰—装修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自行装修】的可以选择从—事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的》个体经营户或者技术!人员提?供相应劳务》或者技?术,服务 ?。 第二十《七条 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登记情况报送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备案    】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九条 装修人自!行装修的《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装修人承诺按【照,住宅装修工程建【设技术、质量—、,安全的规定》和标准?施工不擅自拆接水】管、燃气《管道和供《电,系统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损害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因违规【施工给物业管—理单位和相邻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在住宅装修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法处》理好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网?络、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节能:设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超过【上述:期限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因装!修人自行提供的材】料影响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的由【装修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 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对—。新建的住宅统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实施    【 交付使用时—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提供室内各》类管线竣《工图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人提供】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内容 《  :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装饰?装修质?量问题?。。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属》于装修企《业,责任的由《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依法》追偿 第三—十四条 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服务—的,个体经营户和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装修企业—的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 ,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 第三?十六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   (一》),将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由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企业违反建】筑装饰装修其—他,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罚】 , ,第三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装饰装修》。。管理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寻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 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以及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