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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 【 巢湖市政府令第2!0号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郑为文 】。 , 二○○七年二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也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实施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规划和旧—城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划定黄线《予以保护《 】 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同步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   ?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36个班—规模的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6平方米; 【 ?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24个班—规模的?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平方米;《     !(三)?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     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在城市改造时应给!予统筹?解决 】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在已规?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 第《九,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行使管理职能 【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 : 第十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实施?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将经审定—的控制性详规图纸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   》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 , 》。 第十一条 】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防,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 在符合《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属义务《教育的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举办《 ? ? ?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居巢】区,人民:政府编制确定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年度【督查制度 】 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中小【学校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 】  :  (?一)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 第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 第十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 第十七条! 经过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根:据管理权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逐步改正《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行为的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 第二十二条】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