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 —
?
巢湖?市政府令第》20号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郑为文
】
: 二○○《七年二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也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
?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实施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
第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
:。。。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规划【和旧城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划》定黄线?予以保?护
《
》 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同—步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36个班》规模的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6《平方米;《 ?
》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24个班规模】的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平方米;
! : , (三)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 , : 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在城市改造—时应给予统筹解决 ! ,
【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在已规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
: 第九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行使管理【职能
【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
《 第十?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实:。施
?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将经审定的控【制性详规图纸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
, 第?十一条? 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防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 ,在符合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属义务》教育的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举办《 :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居】巢,区,。人民政府《编制确?。定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年—度督查?制度
! 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中小【学校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
】(一)?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 ,第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
?。
第十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
,
第十】七条 经过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根据管【理权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逐步改正
!
:
: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行为的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
? 第二十二条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