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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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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令第20号!。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 郑为文
】 二○○七年二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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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也应遵守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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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实《施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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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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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规划【和旧城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划定黄线予以保】护
】 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同—步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36个班!规模的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6《平方米?;,。 ,
《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24个班《规模的?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平》方米; 》 ,
: (三)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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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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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在城市改造【时,应给予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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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在已规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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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行使【管,理职能
】 ,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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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实施
【。 :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将,经审定的控》制性详规《图纸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 :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
《第十一条 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防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在符】合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属义《务教育的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举办 !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居巢》区人民政《府编制确定》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年度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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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中《小学校?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
— (一)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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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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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
第十】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 第十?七条 经过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根据管《理权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逐步改正《
第】四章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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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行?为,的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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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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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二条《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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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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