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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
》巢,湖市政府《令第20《号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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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郑为文
—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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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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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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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也,应遵守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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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实施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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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规划和旧城【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划!定黄:线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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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同步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36!个班规模的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6【平,方米;?
】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24个】班规模的《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平方?米;
【 (三)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 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在城市改造【时应给予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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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在已:。规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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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行使《管理职能 》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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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实《施
》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将经审定的》控制性详规图纸【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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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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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防》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 在符《合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属—义务教育的》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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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居巢区人!民政府?。编制确定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年【度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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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中!小学校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
? : (一)》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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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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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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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经过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根:据管理权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
【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逐步改《。正 :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行为《的,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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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 第二十一—条 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二—条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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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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