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 】 , 巢:湖,市政府令《第20?号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 郑为文《 二—○○七?年二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 ,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也应》遵守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实施】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 :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规划和旧城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划定黄线】予以保护《 》。 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同步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  :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36个班规模的【。中,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6平方米; !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2!4个:班规模的小学每生】用地不?低于11平》方米; 【。     (三)】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不少】于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 , ,     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在城市改【造时应给予统—筹,解决: , :。 ? :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在已规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第九【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行使?管,理职能    !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 第十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严,格按照?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实:施    【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将,经审定的控制性【详规图纸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     》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 第十!一条 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防【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在符合【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属义务教育的—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举办 ? :。 , , 《。。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居巢区人民政【府编制确定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年度督?查制:度, 【 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中?小,学校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  !。   (一)—。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第十五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 第】十,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 第?十,七条 经过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根据管理权》。。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 《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逐!步改正 !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行为的!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纠?正 ! 第二十二》条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