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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宿政发】〔2011〕3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各种散体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各—种散:体物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各,种散体物(以下简】称渣土?)是:指建设或《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余渣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 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城管】局是:本市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建设、环保、国土、!交通、财政、物价、!公安:、工商、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渣土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条 建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处置:场(包括专》用场地和因》工程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场?地)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建设!、,环,保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 第八?条 各类建筑工程、!规划开发用地—需要回填渣土的应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由!市,。城管局统一》。安排调?。度 第九》。条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0日内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申报渣土】处置计划办理渣【土处置手续签订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渣土承运单位基本!情况渣土消》纳场地和处置工期】。渣,土处:置量:等;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四【)建设工程渣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市城!管局应当自》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渣土!处置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渣土》承运单位《应在承运渣土前1】5日内向市》城管局办《理,渣土运输核准手续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二)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等管理制度; !     》(三)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图片资料; !。   ? ,(四)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渣土:合同:;     【(五)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办理?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 市城?管局应?当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有:关证明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条件进行核实予以核!。准的在缴纳渣土处理!费后颁发《。渣土运输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同:时审查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关于渣土处置】管理:方面的?要求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出示—市城管局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二条 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等产生的渣—土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统:一清:。运到市城管局指【定,的建筑垃圾中转【点或处置《场所   —  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环卫部门应在各自】。管辖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建筑—垃圾中转点以方便市!民投放建筑垃圾中转!点的:设置应报《市城管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渣土处置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第十四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应当】使用有渣土处置运输!准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作业】;   》。  (二)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墙(围挡)、!硬质路面、》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设备:、污水?处理:排,放系统、降》尘设备等《临时环卫设》施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施工、堆放—。材料;     !(,三)应当与运输【。单位: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并负!责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四)?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运输车辆—需证照齐《。全车容?整洁车辆号牌—清晰外观无》。破损、变形档—板严密运输》车辆要有密封装置】使用苫布密闭的苫布!应无:。破损苫盖严密逐步】推行使用机械式【全密闭运输》车辆;     !。(五)实行渣土处置!无违章行为保证【金,制度:以加:。强对渣土处置—的管理 第十五】条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渣土处置运》输准运证、车辆行驶!证并接受市城管【局,、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检【。查,;  《  : (:二)运输车辆必【。须按市城管局和【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并按市城管局指】。定的场?地倾:。倒;   —  (三)运输车】辆运输流体》、散体?货物在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不遗撒《、不带泥上》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堆放: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应》当依法取《得市城管局行—政许:可并采取覆》盖等防污染措—施占道?期满后应当立即清】除,渣土:、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局依据有关规定!除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外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渣土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    《(三)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施—工单位将渣土—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以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六)处置渣土的单位!。在运输渣土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渣【土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渣土或处置—渣土超出核准范围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l 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渣土处置核准【文件或?渣土处置运输准【。运证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九)】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渣!土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对侮辱、殴【。打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从事渣土《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公正执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宿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宿政办发[】2,004?]8:号)同时废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