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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到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地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建设工程造》价总额5%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 》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 ,。   (《一)占用现》有或规?划的城市道路、广】场的; 《 ,    《(二)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的;     】(三)占用河湖【、,水面、滩溪、堤岸】及其保护《地段的?;     【(四)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域的】; ?    (》。五)影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高压【供电走廊《安全或?微波通道通》讯的; 《    《 (六)压占城市地!下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及】其维护地段的; 】     》(,。七)在近期建设控】制,。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特殊重大安!全保护区内建设的】;    — (八?)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  !   (九)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规划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除依法予以查处【外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辱骂、【殴打或妨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四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