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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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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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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阜政办[2—005?]38号
】。颁布时间 200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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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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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价格、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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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中央、省驻!阜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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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一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
【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
: (二》)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35%?;,。
《 (?三):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连续两年无—投诉;?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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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70-【90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5】0-7?0平:方米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 价格的》确定和公示
第十!。六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其价:格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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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转业军人《);
》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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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制《定和修改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颍—州、颍泉、》颍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人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拆迁人资】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 《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财《政专户储存专—。款用:于未享受房改—的职工住房补贴及】管理:支出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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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五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5年内确》需出售的《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5《年后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同—级人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土》资源:、价格、《统,计等部门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六:章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第二十!八条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 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困难》企业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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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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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三十—二条 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不超:过工程?。总造价?2%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房价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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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下列违法【行为的查处
【 :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其所《在单位对购买人【进行行政处分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经购买或已签—订买卖合同(—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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