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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阜政办[2005]!。38号 颁布!时间 2005-】0,6-07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     》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价!格、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   ?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中央、?省驻:阜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一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     —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   (二)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3—5%:;  《   (三)—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连续两年—无,投,。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70-90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50《-,70平方米   !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 第四章 价格【的确定和公示— 第十六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其价格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转业军人); 】。 ,。   ?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线标准;! ,   ?  (四《)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  : 城市房屋拆迁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制定和修改【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一条 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颍州】、颍泉、颍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人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拆,。迁,人资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 ,  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财【政专户储存专—款用于未享受房改的!职工住?。房补贴?及管:理,支出:。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五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5?年内确?需出:售的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5年后【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同级人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土?资源、价格》、统计等部门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六章?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第二十八条》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    《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困》难企业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禁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 ,第三十二条 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不!超过工程总造价2%!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房价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建,设规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下列》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 第三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其所在单位对购【买人:。进行行政《处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经购买或已【签订:买卖合同《(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