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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阜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阜!政办:[2005]38】号 颁布【时,间 :。2005-06-0!7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价格、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 ,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 ,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    中》央、省驻阜》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 第十一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   【  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 (:二)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35【%;    【 (三?)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连续两年无—投诉;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7】0-90《。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50-70—平方米 》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 价格的确定和【。公示 ? 第十?六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其价格?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转业军人)!;  《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线—标准;? ,   ?  (四)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   城市房—屋拆迁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制,定,和,修改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颍州、颍泉、—。。颍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人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拆迁人资格证明 !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     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财政专户】储存专款用于—未享受房改的职工住!房补贴及管理—。支出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五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5年内确需出【售,。的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5年后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同级人】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土资源、价格】、,。统计等部门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六章》。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第—。。二十八条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二:十九条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困难《企业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    禁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三?十一条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三十二条》 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不超过工】程,总,造价:2%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房价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建【设规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下列违【法行为的查处  !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其所在单位对!购买人进行》行政处分《。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经购买或已—签订买卖合同(【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