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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市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阜: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阜政秘[20!0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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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2000-0【5,-28?
生效时【间 2000-【07-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阜阳!市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强》化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财务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基字[199】8]766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财基》字[:19:99]?37号)《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政府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拼盘项目、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及】用银行贷《款或外资《贷,款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基建项目的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结论、!核批:竣工:决算:对非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受市政府!的委托比《照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执行!
:第,四条 拼盘项目【中中央、省级投资】。超过总投资50%】。以上:的项目(《含50?%):其工程概《、预:、决:算由财政部、省财】政厅:负责审查或委托【市级财政部》门审查由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章》 审查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 项目—前,。期审查主要包括
! (》一)参与项》目前期?论证;?
(二)!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定额《取费标准等资料审】。查项目设计概—。算
【(三)?审查项目是否超规模!、超标准、》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落实等
】第,六条 工程预算(招!。标标:底)审查主要—包括:
? (《一)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预,算书、人工材料【。分析表等
! (二)根》据各项定额审定【。。工程:预算造价
— 《(三)收集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根据审!查,。重点深入《现,场实地?调查认真核》对,出具审查结论—
第七条 —工程决?算审查包括
】。 (《一)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决算书、工—程合同、《监理报告《、变更说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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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料【进行分析、计算【并实:地进行核对》
(三】)出具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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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工程【价款:。。结算根据项》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等不同方式
!。 (一《)国:家全额投资项目财政!部门依据规定—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后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二:),拼盘项?目财政?性资金与单》位自筹?资金同比例拨—付施工单位
【 (三)纯】自,。筹或贷款建设的【项目单位《根据:合同:拨付资?金时报财政》部门核?准
— (四)《单,位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含外资贷款)】按有关文件规定足】额存入财政基建【专户
第三章【 审:查机构和费用
第!。九条 财政部门直接!审查由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项目下达“审查通】知书”注《明审查?事项;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由财政部门开具】“委托?审查通知书”—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第十》条 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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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 (二)有满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从事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工【作,2年以上(》含2年)
】 (三)执业【水平高?、社会信益好—、讲执业道德、【。近几年没有违—法及: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直接审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所发生的费用财政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或:拼盘项目中财政【预算内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审查预算外》投资项目拼盘项目】中非财政预算内投资!部分以及非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按各【自占总投《资的比例承担审【查费:用
第十》二条 ?审查: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和财政部门颁发】。的,标准执行财政部门】承担的费用由上【级拨入财政基建【审查费、本级预算安!排,、财政?基建机构上缴利息】返还:、原基建周转金收】回的本?息等解决不》计入工程《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在工程概、【。预、决算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审】查报告财政部—门认真审核把关【以报:告为:依据出具审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它方如有争议应以!财政部门的》。审查结论为最终依】据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时如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失误?财政部门《可以终止委托审查业!务取:消其审查资格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查结论》作为:确定工程价》格、办理竣》工,结算、验收移—交资产、《。清,算各种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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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预留应付施工单位5!%10%的工程尾】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也应按》照规定的比例—预留相应的工—程尾款?按财政部门出具【的审查结《论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财:政部门扣留的工程】尾,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抵作建【设单位按规定上交的!财政基建收入、投】资包:干结余、竣》工结余等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送审工程概【、预:、决:算财政部门暂缓或停!止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和!预留的工《程尾: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按违反》财政法规《论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市财》政局以前《下发的有关》工,程概、预、决—。算审查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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