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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 10 !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1?日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保证审计质量促【进,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入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州,、县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办:法 ?   ? ,审计:机关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用—国外:政,府、:社会团?体、民间捐赠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或下:一,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中央和【上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计!划、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将每—年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资金安排》和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竣工?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 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将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作为:。审计重点 》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订建设工程—的有关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第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向!审,计机关提供该—项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如实反映情况!按审计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经济合同、】预(概)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等资【料,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资产; 》。 ,    《(三)就审计—事项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 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程序及】相关报件资》料,。;,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     (三)征!地、拆迁、》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管理!及,费用开支情况—。。;   》 , (四)《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 : 对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  《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情况; !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     》(,五)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及核算情况;  !   (六)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和财:务收支情况》; :     (七)】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  (九)》建,。设项目相关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  : (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资质【等级等事项; 【  :   (《十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检查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及实?施情况;    !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说明书; 】    (二)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审计资金到【位和项目实》际工程完成总投【资,情况:;,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核算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核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情况;   】  :(四)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情况; 《     (五【)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情况; —    (六)建设!。。项目应交税》费、基建《收入、包《干结余?的核算、《分配、上缴、—留成情?。况;   —  (?七)从?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投资回收期和!贷款偿还《能力等方《面分析?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效益?情况;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未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审计和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先审计?后验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办理正】式竣:工验收手续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移—交不得全《。额拨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   ?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交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安排审计 ! ,。。第十六?条 :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后根据审!计事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建设:单位多计、少计的工!程投资审计》机,关,应责令调整账—。务;:     应【缴未缴的《。各种税金审计机关应!当责令缴纳;—    》。 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审?。计,机关应?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缴上》缴财政    】 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     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建设单!位应将审计机关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外出具报告、!办理项目《资,产、财务移交的依】据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认真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符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作出审计决—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符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可以将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委托给具有相应法定!。资格的社《会审计?、评审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进?行审计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的】专家、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审计    ! ,社会审计、评审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对?。。承办的审计事—项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建设项目【相关业务进行—监,督     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和审》计外聘人员》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对》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国家或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被,审计单位拒绝审计、!拒绝:。提供有关资料阻【碍审计?工作的审计机关【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