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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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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 1【0 号
》。。 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1日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保证审计质—量促:进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入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州、县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办法
【 审计机关】。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用国外政府!、社:会团体、民间捐赠】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 审计机关对本级或!下一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中】央,和,上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 计划、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将每年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资金【。安,排和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竣工《。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将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作为审计重点
】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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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 !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订建设工程的】。。有关: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第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向!审计机关《提供该项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如—实反映情况按审计】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
》。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经:济合同?、预(?概)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等:资料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资产;
《
》(三)就审计—事项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 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程序及相关】报件资料《;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 (三)征》地、拆迁、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管理及费用开【支情况;《
? :。 (四)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事项
】
第十?二条 对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
》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情况—;
? :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 : (五)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及核算情况;
】
? (六《)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和财务【收支情?况;
《 《(七)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 (九)建【设项目相关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 (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资?质等级等事项;
! (十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检【查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及实施情况;
【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三条 》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说明书!;
(】二)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审计资?金到位和项目实际工!。程完成?。总,投资情况;
!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核算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核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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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情况;
》。
(五)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情况;
【
, (》六)建设项目应交】税费、基《建收入、包干结【余的核算、分—配、上缴、留成【情况;
《
(—七)从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投【。资回收期和贷款偿还!能力等方《面分析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效益!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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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未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情】况审计和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先审计后《验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办理正》式竣工验收》。手续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移交不得全!额拨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 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交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安!排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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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后根据审计事【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建设单?位多计、《少计的工程投资【审计:机关应责令调整【账务;
》 应缴未【。缴的各种《税金审计机》。关,应当责令缴》。纳;:
? 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审计机】关,应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缴上缴财《政
》 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 , 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 建设单位应!。将审计机关》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外出具报告、办理!项,目资产、财务移【交的依据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认真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符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作出:审计决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符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 审计机关可以将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委】托给具有《相应法定资格的社会!审计、评审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进行审计《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的专家、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审计
《
社—会,。审,计、评审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对承办的审—计事项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建设项目相》关业:。务进行?监督:
: : 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和审计外聘—。人,员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对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国家或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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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审计单位拒】绝审计、拒绝—提供有关资料阻碍审!计工作的《审计机关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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