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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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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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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号》
》 ,现公布?迪,庆,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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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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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建设工程场—地进行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等:专项业务
【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 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承担—地震安全评价—。和,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 州、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管理范围必须】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第五【条 州《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 各级发改委—、经:。贸、建设、财—。政,、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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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重:要建设工程和地震时!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各类: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一般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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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建房建设和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应无偿提供抗—震技术咨询指导修】建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民居及公用!建筑
已!建,重要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构)筑》物及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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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是《
1.】10千瓦以上广【。播发射台和1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台;】
2.】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控—和传输?中,心工程;
!。 ,3.州?、县长途电》信枢纽和电信主机】房,。工程;
】 4.铁路干—线枢纽的行车调度、!运转、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建筑和大型【站候车室;
【 《5.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 ,。6.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桥梁和】隧道;?
《 7.二类—以上机场跑》道、候机《楼、航管《楼,;
? 8.城市上!游的一级挡水建筑物!;
》。 9.地《震动参数《。值,在,0.:05:。g以上地《区的大型水库—的大:坝;
《 10《.地震动参数值在0!.15g《以上地区的中型【。水库的大坝;—
? : 11.规划—容量6?00兆瓦(6—0万千瓦《)以上的水力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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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中型》煤矿矿井及》配,套工程;
1!3.: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生!产主体?工程、输气加压气】。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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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工程!;
? :15:.大中型化》工、石?油化工?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工程以—及生产中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建筑工程—;
16.!大中:型水泥、制浆、造纸!、,洗涤剂等生产—企,业的:主体工程;》
: 17.》县级或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部、门诊】部、:医技楼);
【 1?8.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站,);:。
: 19.县级以】上血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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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存放国》家一、二级重要【珍贵文物的博物【馆;
】21.基本烈度8度!以上坚硬、中硬【场地8?0米以上或者—中软、软弱》场地:60米以上重要的】高层建筑《;
2】2.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 《23.?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 , 24.大—。型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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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县【级以上大、中—、,小学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等?教学和生《活建设工程;
! :。。 26.党政机关、!金融、信息等重【要单位重要》建设:工程:;
? 27—.,国家或省地》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其它重大》建设工程《或者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第?九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到州地震局进—。行资格验证和项目】登记并按证书级别】规定的范围》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十条 !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没有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规!。。划,、建设、国土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立项、】征用土地和施工【等,手续
第十一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和抗》震设:防管理费用》必须列入工程建设】经费预算中》计费标准按国家、】省、地(《。市)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向地?震局申报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包括项【目业主情况、工程】场址、?工程类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投资金额以及项目】建议书、上报批【件等)领取》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书
! (二)委托州【内,外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其评价结果【报州地震局由—州地震局签》署意见并《负责报送省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
(!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省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四)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后建设单位应将!设计图纸及》说明报送州地震【局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备!案
(五!)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施工
】 地震主管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作监》督、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 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未《经,州地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各级发改委、建设、!财,政,、银:行、规划、设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国家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地震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迪政发〔】2000〕1—8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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