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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5《号 :     现公布!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我州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支持》城镇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规范!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州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第二章》 ,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屋,仅,限于本?州,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州常】住户口;  【   ?三,、单:位,。。及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5年?内没有支取使用过】; :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须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购房首期付款的自!。有资金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住房全部《价款的30》%; ?     七、【借款人同意用本【州内产权明晰—的自:。。有或:共有的房地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     八、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六条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怒江?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同!借款的需同时提供】(验证原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的证明【;    —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验证原件);  !   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明】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手册; 【   ?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八,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九,条 中心调查人员!在,进行贷款调查后进】行评估提出意见中】心负责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测【贷,。款风险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条 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和购买》房贷保险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贷—款的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一条 【 贷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签发发放贷款通!知书:通知受托银行银行】对借款人持》有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将款!项,划入借款人账户内】 第十二条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法中任何一种方法】还款方式  【   借款人还【款可选择柜面现金还!款或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的受托》银行扣还贷款的【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实行由银《行扣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还—款协议在《银行开?设储蓄专户》存,储按月还贷本息的存!款并保?证按月?储蓄存款专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息银行《按月从该户上扣收】贷款本息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进》入,还,款期以银行》借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  》  : 借款人可多次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的,金额不得少于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之贷款人贷款人同意!后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的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归,还本:息贷款?的督促借款人归【还或依法《起诉 第四章 】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 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 ,    一》、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  :  二、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    《三,、贷款最高额度同时!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共同借款的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退休时间— 第十六条— ,。。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和?通知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章》 抵押《、,质押和保证》 第十七条—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并依法有》权处分的本》。州内产权《。明晰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本州各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仅限?于在本县内贷—款时作抵押各县【间不得交叉作为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八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地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房地产总价值的7】0%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地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贷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金额保险期!限,不得低于《。贷款:期,限抵:押,期内:贷,款人:。作为:房贷: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第】二十条 》采用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权利凭证灭》失或损毁的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或用所购买的【。期房作为抵押的【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书面《合同保证担》保期间保《。证担保?人,。不,得单方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三】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 —第六章 《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有担保合同的还需】经担保人同意并签】订变更担保合同【。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六条】 保证《担保:人失去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时借款人须提】供新的?保证担保人》。经贷款?人认可?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的,住,房列入拆迁范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用拆迁?所获得房《地产或第三人房【地产作抵押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将抵(质—)押:物返还?抵(质)押人借款】合同及抵(质)押、!保证合同终止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  一、《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的】; ?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 】。。第三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物  》   一、借—款人、保证担—保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或者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保证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或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   ? 三、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  一、《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发,生的有关费用; 】     二、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应缴的各种税费】;    — 三、?偿还贷款本息、罚息!、赔偿金和违约【金等各种款》项,; ?    四、—若有余?款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或合法】。继承人    】 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低于上述—一至三款之和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继续追偿不足【部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 原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怒江》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