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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5!号   —。。  :。现公:布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改善我州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支持城镇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规范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州【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屋仅限于本州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州常住户口; !     三、单】位及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5《年,内没有支取使—用过:;   》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 五、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须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    《。六、购房首》期付款?的自有资金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住房全?部,价款:。的30%; —   ?  七、《。借款人同意》用,本州:内产权明晰的自有】或共有的房地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   八、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怒江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 ,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同借款的需【。同时提供(验证原件!);  》  :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的证明; —。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验证原件);【     —。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明》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  :。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手册—;   》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八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九条— 中?心调查人员在进行贷!款调:查,后进:行评估?提出:意,见中心负责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测贷款风险】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条 【 ,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和购!买房贷保险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贷款的?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签发》发放贷款通知—书通知受《托,银行银行对借款【人持有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将【款项:划入借款《人,账户内 第十二条!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法】中任何一种方法还】款方:式    — 借款人还款可选】择柜:面现金还款或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的受!托,银行扣?还贷款的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实行由银行扣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还款协!议在银行《开设储蓄专户存储】按月还贷本》息的存款并保—。。证按月储《。蓄,存款:。。专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息银》行按月从该》户上:扣,收贷款本息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进入还款期以银】行,借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 ?    借款人可多!次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的金额不得—少于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之贷款人贷款】人同意后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的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十三条— ,。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归!还本息贷《款的督促借款人归】。还或依法起诉—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 ,第十四条 —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   二、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三—、贷款最高额度同时!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共同借?款的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退休】时间 第十六【条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和通【知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章 】抵押、质押和保证 ! ,第十七条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并依法有权》处分的本州内产【。权明晰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本州各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仅限于在【本县内贷款》时作抵押各县—间不得交《叉作为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八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地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房地》产总价值的70%】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地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贷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金【额保险期限不得【低于贷款期》限,抵押期内贷款人作为!房贷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第二十条 !。 采:用,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权利凭?证灭:失或:损毁的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或用所!购买的期房作为抵押!的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书面合同保》证担保期间保证【担保人不《得单方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有】担保合?同的还需经》担保人?同意并签订变更担】保合同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第二十六条— 保证担保人失去!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时借款人【须提供新的保证【担保人经贷》款人认?可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 第:二十七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的住房列入!拆迁范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用拆迁所获】得房地产或第三人】房地产作抵》押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将抵(》质)押物《返还抵(质)押【人借款合同及抵(】质,。。),押、保证合》同终止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一!、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 第三!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物  !   一、借款人、!保证担保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或者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保证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 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或【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 三、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 第三十二条 【 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 一:、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发生的【。有关费用;》     二、】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应!。缴,的各:种税费; —    三、偿还】贷款:本息:、罚息、赔偿金和】违约金等各种—款项:; :     四、若】有余款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或《合法继?承人  》   ?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低于上述一至—三款之和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继续:追偿不足部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原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怒?江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