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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5号—。    — 现公布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我州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支持城!镇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规【范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州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屋仅限于本—州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 ,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州常住户《。口;     三!、单位?及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5年—内,没有:支取:使用过; 》。  :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须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  六、《购房首期付款的自】有资金?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住,房全部价款》。的30%;》。  ?   七《。、借款人同》意用:本州内产权》明晰的?。自有或共有的—房地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八、: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    —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六条 ?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 — 贷款程序 —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怒!江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同借款的需同【时提:。供(验证原》件):;,   《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的证明;  【。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验证—原件);  【   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明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手册》;   》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第八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九条: 中心调查人【员在进行贷款调查后!进行评估提出意见】中心负责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测贷款【风险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条 ! 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和购买!房贷保险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贷款!的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签发《发放贷款通知—书通:知受托银行银—行对:借款人?持,。有,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将款!项划入借款人—账户内? 第十二条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法中?任何一种方》法还款方《式     【借款人还款》可选择柜面现金【还款或?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的受托银!行扣还贷款的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实行由银行》扣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还?款协议在银》行开设储蓄专户【存储按月还贷本【息的存款并保证按月!储蓄存款专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息银行按【月从该?户上扣?收贷款本息》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进【。入还款期以银行借】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 】   ?  :借款人可多次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的金额不得少【于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之贷款人—贷款人同意后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的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归还本息贷】。款的督促《。借款人归还》或依法?起诉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 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二【、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贷款最高额【度同时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共同借【款的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退休?时间 第十六条 !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和通知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章 《抵押、质押和保证】 ,。 第十七条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并依!法有权处分的本州内!产权:。明晰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本州各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仅限《。于,在本县内贷款时【作抵:押各县间不得交叉】作为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八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地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房地【产总价值的70%】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地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 】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贷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金额—保,险期限不《得低于贷款期限【抵押期内贷款—。。人作为房《贷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 第二?。。十条 采用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 第:二十一条 》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权利凭证【。灭失或损《。毁的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或用所购买的【期房:作为抵押的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书面合同》保证担保期间保证担!。。保人不?得单方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有《担保合同的还需经】担保人同意并签订】变更担保《合同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六条? 保证担保—人失:去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时》借款人须提供新【的保证担《保人经贷款》人,认可:。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 第二十七条 【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的住—房列入拆《迁范: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用拆迁所获得房地产!或第:三人房地产》作抵押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将抵(质)押物【返还抵(质》)押:人借:款合:同及抵(质》),押、保证《合同终止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   一、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的;  —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 第三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物!     一、】借款:人,、,保证担保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或者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保证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或—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三、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发】生,的有关费用; 】    二、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应缴的》各,种税:费; 《    三》、偿还贷款本息、】罚息、赔偿金和【违约金?等,各种款项;》     —。。四、若有余款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或合法—继承:人     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低于上述!一至三款之和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继续追偿《不,足部分? 第八章 —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原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怒江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