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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5号》 ?    现公—布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 ,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我州》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支持城镇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规范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州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屋仅限!于本州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州!。常,住户口?;   》  三、单位及【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5年内—没有支?。取使用?过;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五、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须】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    《 六、购《房首期付款》的自有资《金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住房—全部价款《的,30%;    ! 七、借《款人同意用》。本州内产《权明晰的自有或共】有的房地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 ,    八、—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   【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条件!。 ,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怒江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同借款的【需,同时提供(验证原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的,证明;  —。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验证原?件); 《。     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明《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手【册;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八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九条 中心—调查人?。员在进?行贷款调查后—进行评估提出意【。见中:心负责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测贷款风险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条 — 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和购买房贷保!险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贷款的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签发发放《贷款:通知书通知受托【银行银行《对,借款人持有》的有:关凭证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将款《项划:入借款?人账户内 —第,十二条?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法中?任何一种方》法还:款方式   【  借款人还款可】选择:柜面现金还款或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的受》托银行扣还贷款的】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实《行由银?行扣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还款协《议在银行开设储蓄专!户存:储按月还贷本息【的存:款并保证《按,月储蓄?存款专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息银行按!月从该户上扣收贷款!本息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进?。入还款期以》银行借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   !。  借款人可多次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的!金,额不得少于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之贷款人贷款!人同意后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的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归【还本息贷款的—督促借款人归还或依!法,。。起诉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 一、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  二、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三、贷款最高额【度同时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共同借款《的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退休时间! 第十《六条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和】通,知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章 抵》押、质押和保证 】 第:十七条 《。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并依法有权!处分的本州内产权】明晰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本?州各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仅限—于在本县内贷—款时作抵《押各县间不得交叉】。作,。。为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 第:十八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地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房地产总价【值的70%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地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贷【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金!额保险期限不得低于!贷款期限抵押—。期内贷款《人作为房贷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 第二十条 采】用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权】利凭证灭失》。或损毁?的,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或用所?购买的期《房作:为抵押?的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具备【。。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书!。面合同保证担保期间!保证担保人不得单方!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作》。为保证担保人 】。第六章 《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有!担保:合同:的还需经担保人同意!并签订变更担保合同!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六条 保证担保】人失去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时【借,款人:须提供?新的保证担保人经贷!款人认可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的,住房列入拆迁范【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用拆迁所获得!房地产?或第三人房地产【作抵:押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将抵(【质):押物返还抵(—质)押人借款合同】及抵(质《)押、保证合同【终止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     》一、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担保资!格和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 第三】。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物 《   ? 一、借款人、保】证担保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或,。者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保证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  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或继【承,人,、受赠人、代管人】和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三,、,。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 一、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发—生的有关费用;【    》 ,二,、,。支付:处置抵(质)押【。物,。应缴的各种税费;】     —三、偿还贷款本息、!罚息、赔偿》金和违约金等各种款!。项;    【 四、若有》余款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或合法继》承人  》   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低于】上述一至三款之【和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继续追偿不足部分 !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原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怒江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