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1号
《
现公布】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镇《规划、强《化城镇规划管—理、:保,障德宏州《城镇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镇规【划,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镇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镇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德宏州城镇规!划区是指德宏—州行政?区域内下《列五个区域
—
》(,一)各县《(市:)的城?市规:划区;
】。 (二)各县—(市)?的建制镇和乡规【划区;
】 (三)全州重【点风景?名胜区;
— 《(四)各类开发区、!合作区、科技园等】;
:
(—五)城镇规划区【内的重要通道控【制区
?
第四条 德宏【州城镇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完善的!原则城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加强绿化、美化环!境、防止《污染:、注重?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
(二【),保护亚热带的风【景、旅游资源体现亚!热带风光和民族【特色的城镇风貌
】
(—三)保护耕地—合,理使用土地》节约使用土》。地
》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有利城镇【发展方便居民生活】
(五)!符合:城,镇防:。火、防空《、防爆、防洪—、,抗震:、交:。通管理等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 ,城镇规划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德宏州》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州的城市、!乡镇的规《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
】 城市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必须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由州】、县(?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设区】(,含开发区、度假【区、科技园等—)的市辖区不得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有必要【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县】(市)一级的规划】管,。理行政管《理权限不得下放
!第六条 德宏州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德宏州!城镇规划《及,城镇发?展与布局的战略方针!协,调解决全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德宏州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
: (一)—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工作;—参,与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核】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 : (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
? :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制止违反—城镇规划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调?处、解决城镇—规划:。方,面的纠纷
!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雕塑、城镇勘察】及为城镇规划、【建设项目服务的测】。绘,工作
(!六):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本办法的《执行
?
第七条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
【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 (》四)制止《违反城镇规划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调处、解决城镇!规划方?面的纠纷
【 (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参:与初步设计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
?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勘察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服—务的测绘工作
第!三章 城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八条 德宏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全州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各县(【市)城镇规划的编】制
第九条 州】、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其:它,各项城?镇,。规划:和实施细则》
:第十条 《德宏州城镇体系规划!、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工程规划由德宏州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核、备案【按,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审批
— 各县(市)的风!景区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乡?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城市、?乡镇、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以及】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 ?具备条件的项目应】进行招标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类规划设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 , :。州,外任何规划设计单位!。进,入德宏州《区域内进行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必须先到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方可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否《则该规划设计成【果不予审批、—备案
【 编制?各类规划所》。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州、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乡镇】、各类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
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区:规划: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居住小区!建设:的详细规划》经,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城市【、乡(镇)的—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城镇规划的实施!
需要进!行局部调《整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
, :。 需要进行重大变!更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报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四条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标准、准则》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申请?。。用地的应当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用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镇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十七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选址【、用地规划》管,理由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 (一)城》市规划区内控制的】重要通?道(包括城镇主轴】线及两边的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
(【二)在各县(市)】城镇规划《区外行政区域—以内建设《项目用地在10公】顷(10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工!程部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
(!三)跨县(》市)、区《建设用地
】 (四《)各:县,(市)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在3公顷(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
(—五)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建设项目《和居住小区
【 : (六)城镇规划!区内的城镇雕塑、标!志性建?筑、构?筑物
?
第十八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由!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 (》一)县(市)的【城市、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区内除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条》外的建设用地
!。。。 (《二)县(市》)的建?制镇、乡镇的规【划区内除《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条外!的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 :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 :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规划布局—的协调;
— 3》、建设项目》与城镇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镇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 5、建设项目!对城:镇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及其】它必备资料按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和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按照城市、乡—镇的规划要》求核定?选址位置和控—制,面积并根据有—。关规定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选—址的意见
【 (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标明选址区位的附!图和明确规划要求】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还应当?申请办理《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在城镇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变—更非农业用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应【当先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以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建设的先【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然》后再:由受让方持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按第十五条规定分】。别向相应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并提出用地规划的相!。。关技术要求》
,
(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总图和初步!设计方案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分别为二年、一年、!三个月超《出,有效:期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书自【行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位置确定在规划道】路一侧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时必须—同,时征:用规划道路中线至】本侧边线《范围内的土地;若道!路另一侧规》划不安排建设—项目时则《必须同时征》用,道路两侧边线范围内!的,土地并交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城镇!道路的建设用—地
第二十六条 !临时建设用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需要—继续:用地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临:时建:设,用地:不得转让(》含赠与、交换—、买卖)、抵押、】租赁: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在城镇规划》实,施时临时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第二十?七条 城镇现—有和:规划:控制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河道和【湖泊水面、》风,景名:胜区、公共活动【场地和?学,校、医?院及公益性的文化、!体育场用地均属【城镇的公共用—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更改其》用,途
:
: 军事设—施、机场、铁—路、公路、》河道、泄洪道等专业!用,地及控?制保:护地带不得》进行无关《的,建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或改?变用地性《质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高!压供电走廊或—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修缮、外《装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燃气等》管线:)、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专【业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前应当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所列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工程以及城镇规】划区内雕塑、标【。志性建筑、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由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
?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建设—。用地: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
第:三十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和,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标准、准《则审:批,建设工程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权证件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镇规—划和有关规划管【理标准、准则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
, ,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报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前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要求后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意见通知书】;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和占用、开挖道路以!及移栽?、,砍伐树木等有关手】续,
: 施工前应当!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12个月内开】始建:设超:出12个月没有施】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书及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三十四—条 因?工程确?需建设的临时建【筑不得超过两—层不高于6米结构】简易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到:期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需在30【日,前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在使用期限】内因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应,。当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测量!标志:、绿化、环卫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和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古迹《、各种市政》工程管?线、测量《标志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严密保】护措施?防止:哄抢和破《坏并及时《报告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六章 城镇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城镇规划【监察机?构依法对城镇、乡】(镇)规划的实施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城镇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
【(四)按照》城镇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的验线、复—核;
— :(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八)建筑物的【高度、密度、绿地】率和建?筑形式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七条》 城镇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执法检】查,。时应当出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全面【完成建设建设用地内!的绿化、环卫—、服务、市政公共】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得少建《或,不,建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用地内】。的临时?设施:应当:在规划验收前自【行拆除?不得转让《或,改,作他用
《
第三十九》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审核实】际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验收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第四十?条 对有《违法用地及》建设行?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违法行为》的处理未结案前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审批
第四十一】条 应当严格实施】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镇、乡(《。镇)的城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检查城《镇、乡镇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镇、乡?镇规划?对主要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由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限与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权限相一【致
第四十三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并追究违!法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吊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擅》自买:卖、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自—行失效占用或转【让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四条》 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修缮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临时建设!用地逾期不交还【的责令限期退还拒不!退还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收【回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或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活!动
影】响城镇、《乡,。镇规划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3!%的罚款;拒不执】。行,改正措?。施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 : 严重影》响城镇、乡镇规划】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全部拆除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5%《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擅自改变原有建】。筑使用性质不影【响,城镇规划的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2%的罚款【。;严重影响城镇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3%》的罚款
【 应?予,以拆:。除,的临时建筑和—规划道路红线内【的旧房逾期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未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或—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不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少—建,或不建绿地》、环卫、服》务、市政公共等【配套设施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应建而未建工程设!施总造价的1-3%!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按实】施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总造价的1!-3%?。处以:罚款并强制按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实施
第四【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违法建设—活动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0.5%【─2%的罚款;【对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人员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停工:决定书后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建设工?程,拨款等措施;仍强】行施工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在建工程!或者拆除责令停工后!的续建部分》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所取:得规:划许可证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效由:此给建设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审—批,部门依法给予—赔偿: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造成各类】文物和设《施损坏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被处以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
第五十《二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后果由同级或【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城镇?、乡镇规划》和,有关规定审》查和审批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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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 (三?。)对:。。。已经掌握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工程不及时调!查处理?造成查处困》难的;
【 (四)接到建】设用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后无故拖延答复时】间延误建设工期【的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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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德宏州—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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