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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
《
第1号《 ,
》 现公布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镇规划【、强:化城镇?规划管理、保障德宏!州,城镇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镇:规,划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镇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镇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德宏?州城:镇规:划区是指德宏州【行政区域内下列【。五个区域
— (一)各】。县,。(市)的《城市规?划区;
【 (二)》各县(市)的建【制镇和乡规划区;】
—(三)全《州重:点风景名胜区;
! (》四)各类开》发区:、合:作区、科技》园等;?
: ,。 (《五)城镇规划区内】的重要通道控制区
!
第四条《。 德宏州城》。镇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完善的原则城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加强绿化、美!化环境、防止—污染:、注重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
(二【。)保护亚热带的【风景、旅《游,资,源体现亚热带—风光和民族》特色的?城,镇风貌
】 (三)保护耕地】合理:使用:土地节约使用—土地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有:利城镇发展方便居】。民生活
!(五)?符合城镇防火—、防:空、防爆、防—洪,、抗震、交通管【理等:。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 城镇规《划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德】。宏州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州的城市、—乡镇的规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
《
《 ,城市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必须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由!州,、县(?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设区【(含开发区、度假】区、科技园等)的市!辖区不得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有必要—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县(市)一级的规划!。管理行政管》理权限不得下—放
第六》。条 德宏州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德宏州《城镇规划及城镇发展!与布局的战》略方:针,协调解决全》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德宏州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工作;?参与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核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
《 (四?)制止违《反城镇规划》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调处、解决!城镇规划方面的纠】纷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雕塑、城【镇勘察及为城镇规】划、建设项目服务】的测绘工作
【 , (六)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本办法的执行—
第七条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 , (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
【。 ,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
(四)】制止违反城镇—。规划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调处、解决城镇规】划,方面的纠纷
】 (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参与《初步设计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
《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勘:察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服务《的测绘工作
—
,第三章 城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八条 德》宏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全州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各】县(市)城镇规【划的编制
第九】。条 州、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其它各《项城镇?规划和?实施细则
第【十条 德宏》州城镇体系规划、】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工程规划由德【。宏州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核、?备案按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审批
】。 : ,各县(市)的风【景区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乡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城市、乡【镇、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以及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具备条件的项—目应进行招标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类规划设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
州外任何!规划设计单位进【入德:宏州区域内》进行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必?须先到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方可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否则该规》划设:计成:。果不予?审批、备案
! 编制各类规划所!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州、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乡镇、各类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区规划【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居住小区《建,设的详细规划经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城市】、乡(镇)的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城,镇规划的《实施
— :需要进?行局部调《整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 , 需要进行重大变】更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报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四,条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标准《、准则?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申请用地《的应当?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用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镇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十七!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选址、用地规【划管理由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一)城《市规:划区内控制的重要通!。道(包括城镇主轴线!及两边的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
,
, (》二)在?各县(市)城镇【规划区外行政—区域以内建设—项目用地在10【。公顷(10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工程部!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
《 , (三)跨县—(市)、《区建:设用地
》 (四)各】县(市?)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在3—公顷(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
《 (五)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建设【项目和居住小区
】
(六)城!镇规:划区内的城镇雕【。塑、标志性建筑、构!。筑物
第十八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由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 , ,(,一)县(市)的城】市、: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区!内除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条外的建设用】地
(二!)县(市)的—建制镇、乡》镇的规划区》内除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条外!的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 ,。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
: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
2、【建设项目与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镇,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镇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
《 5、建设》项目对城《镇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及:其它必备《资料按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和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按照!城,市、乡镇的规—划,。。要求核定选址位置】。和控制面积》并根据有关规定【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选址的意见
!
《 (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标明》选址:。区位:。的附图?和明确规划要求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还应当申—请,。。办理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在》城,镇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
】
第二十二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变更非农业用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应当先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以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建设】。的先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然,后再由受让方持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按】第十五条规定分别】向相应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并提出用地!规划的相关技术【要求
— (?三,。)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总图和初步设计】。方案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分别为二年【、一年?、三个月超出有效】期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书—自行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位置确—定在规划道路一侧】。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时必须同时【征用规划道路中线至!本侧边线范围—内的土地;若道路另!一侧:规划:不安排建设项目时】则必须?同时征用道路—两侧边?。线范围内《的土地并交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城镇道!路的:建设用地
第二十!六条 临时》建,设用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需要继续!用地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临时建设用地—不得转让(含—赠与、交换》、买卖)、》抵押、租赁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 :。 在城镇规划—实施:时临时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第二:十七条 城》镇现有和规划控【制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河道和湖【泊水面、《风景名胜区、公【共活动场《地和学校、医院及公!。益性的文化》、体育场用地均【属城:镇的公共《。用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更改其用途】。
》 军事设施、机【场、铁路、公路、】河道、泄洪道等专】。业用地及控制保护地!带不得进行无关的建!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或!改变用地性》质,
,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高,压供电走廊或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修缮、外装—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燃气等—管线)、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专业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前应当】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所列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工程以?及城镇规划》区内雕塑、标志【性建筑?。、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由—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建设用地《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由县(市)》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
第三十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和德宏—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标准、【准则审批建设工程】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权证件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镇:规划:和有关规划》管,理标准、准》则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
《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报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前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要《求后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意见通!知书;?
?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和占用、开!。挖道路以及移栽、】砍伐树木《等,。。有关手续
》
, 施》工前应当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12个月内》开始建?设超出12个月没有!施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书及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三十四条 】因工程确《。需建设?的临时建筑不得超】。过两层不高于—6米结构简易—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到期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需在3《0,日前向?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在使用?期限内因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应当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测量标志、!绿化、环卫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和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古迹、各种市】政工程管线、测【量标志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严密保【护措施?防,止哄抢?和破坏并及时报告】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六章 城!镇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城镇规划—监,察机构依法对城镇、!乡(镇)规划的【实施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城镇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
! ,(四)按照城—。镇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的验—线、复核;
】 (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 (八)建】筑物的高度、密度、!绿地率?和建筑形式》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七条 城镇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执法检查【时应当出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全面完—成建设?建,设用地内《的绿:化、环?卫、服务、》市政公共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得少?建或不建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用地内的临时设施应!当在规划验收前自】。。行拆除?不得转让或改—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审核实际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验收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第?四,十条 ?对有违法用地及建设!行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违法行为的处!理,未结案前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审批
第!四十一条 应当【严格实施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镇、乡(镇)的城】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检查城镇、】乡镇: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镇、】。乡镇规划对主要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由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限与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权限相【。一致
第四—十三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并追!究,违法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吊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擅《。。自买卖、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自行失?效占用或转让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四条 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修缮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临—时建设用地逾期不】交,还的责令《限期退还拒不退还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收回
》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或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活动
】影响城镇、乡—镇规划?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3%:。的,罚款:;拒不?执行:改正措施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 , 严重》影响城镇、》乡镇规划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全部拆除】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5%?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擅自改—变原有?建筑使用性质不【影,响城镇规划的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2%的罚】。款;严重影响城【镇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3—%的罚款
! 应予以拆除的【临时建筑和》规划道路红线内的旧!房逾:期,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或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不—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少建》或不建绿地、环卫、!服务:、市政公共等配套设!施,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应建而未建—工程设施总造价的】1-3%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按实施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总造价的1-3】%处以罚款并—强制按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实施
】。
第四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违法?建设活动的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0.5—%─2%《的罚款;对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人员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停工决定》书,后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建【设工程拨款等—措施;仍《强行施工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在建工程或!者拆除责令》停工后的续建部【分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所取得规划》许可证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效由此给建设—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审批:部门依法给予—赔偿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造成《各类:文物:。和设施损坏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被,处以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后果由同级或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城镇《、乡镇规划和有关】规定审?查和审批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的;
! (》二,)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 (三)对】已经掌?握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工程不及时调】查处理造成查处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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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到?建设用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后无故拖【。延答复?。时间延误建设工期的!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德宏州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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