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1997【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确】保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对新建(含】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成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四条 白蚁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将白蚁预防计划列】入设计文件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自主!委托:。白,蚁,防,治机构提《供服务并与受托机构!。就该:建设:项目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个《人建房的建房者凭】依法批准的》建房申请报》告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白蚁预防费【的,。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还【应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蚁害检》查发现?蚁情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 第八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配?合白蚁防治》机构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灭治 第九!条, 提供白蚁防治服】。务的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生物《。、药物、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白蚁!防,治特殊技能的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白蚁—防治机构应当于成立!后15日内向—所在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白蚁防《治应当实行》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保证内容及》其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白蚁防治《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防治质!量;建立防治竣工】。验收、定期回访复查!制度并将回访复查情!况记录、登记建档备!案 第十《二条 ?白蚁防治必须—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实施《证的白蚁《防治专用药》物药物应《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白蚁防治机构应】从白蚁预防》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资,金作为复查费用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性:质的白蚁防治机【构还应当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上缴省?白蚁防治机构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白蚁防治》与研究?事业的发《展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白蚁预防费【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白蚁防治机》构违反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白蚁【。。防治机?构对已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收取白蚁】预防:费的工?程项目未进》。行预防处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程序和罚款的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白!蚁防治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