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199!7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确保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对新》建(含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成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四条 白》蚁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将白蚁》预防计划列》入,设计文件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自主委托《白蚁防治《机构提供《服务并与《受托机构《就,该建设项目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个人—建房的建房者凭【依法批准的建房【申请报告《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白蚁预防费的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还应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蚁害检查】发现蚁情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
第:八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配合白【蚁防治机《构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灭治
第】九条 提供白蚁防治!服务的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生物、药《物、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白—。蚁防治特殊技能的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白蚁防【治机构应当于成【立后15日》内向所在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白蚁》防治应当实》行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保证内容及其】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白蚁防—治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防:治质量;建立防治竣!工验收?、定期回访复—查制度?并将回访复查情况】记录、登记建档备案!
第十?。二,条, ,白蚁防?治必须?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实施证的白蚁】防治专用药物药物应!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白蚁防治【机构应从白蚁预【防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资金作为复【查费:用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性?质,的白蚁防《治机构?还应当?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上缴】省白蚁?防,治机构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白蚁防治《与研究事业的—发展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白蚁预防费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白蚁?防治机构违反—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白蚁防治机构】对已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收取白】蚁预防?费的工程项目未进】行预防处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程序和罚款!的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白蚁防!治,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