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1997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确保?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对新建(含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成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四条 《白蚁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将白蚁》。预防计划列入—。设计文件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自主!委托白蚁防》治机构提供服务【并与受托机构就该建!设,项目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个人?建房的建房者—凭依法批《准的建房申请报告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白蚁预防费的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还应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蚁害检查发现蚁【情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
第》八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配合白蚁防】治机构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灭治?
第九条 提供【白蚁防治服务的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生物、药物、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白蚁防治!。特殊技能《的,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白】蚁防治机构》应当于成《立,后15日内向所【。在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白蚁—防治应当实》行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保证内容及其!。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白蚁防治【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防治质量;建立】防治竣工验》收,、定期回访复查制】度并将回访复查【情,况记录、登记建档】。备案
?第十二条 白蚁【防治必?须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实施证?的白蚁防治专用【药物药物应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白蚁防治机构应从白!蚁预防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资》金,作为复查《费用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性:质的白蚁防治—机构还应当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上!缴,。省白蚁防治机构【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白蚁防治与研究!事,业的:发展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白蚁预】防费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白蚁防!治机构违反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白蚁防治机【。。构对:已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收取白蚁预【防费的工程项目未】进行预防处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程序和罚》款的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白蚁防治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