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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1997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确保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对新建(含】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成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四条 白蚁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核准】或备案后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将白》蚁预:防,。计划列入设计文【。件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自主委托白蚁!防治机?构提供?。服,。。务并与受托》机构就?该建设项目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个!。人建房的建房者凭】依法批准的》建房申请《报告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缴?纳白:蚁预防费《。 白蚁?预防费的《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还应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蚁害检查发》现蚁:情,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 第八条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配合白蚁》防治:机构:对已建成房屋—。建筑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灭治》 第:。九条 提供白—蚁防治服务的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生物、药【。物、: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白蚁防治特殊!技,能的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白蚁防治】机构应当于》成立后15日内向】所在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白蚁防治应》当实行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保证—内容及其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白蚁防治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防治质量;建立防治!竣工:验收、定《期,回访复?查制度并将回访复】查情况记录、—登记建?档,备案 第十二条 白!蚁防治?必须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实施证《的白蚁防《治专:用药物药《物应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白蚁防治机构!应从白蚁预防—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0%的?资金作为《复查费用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事业性质的白【蚁防:治机构还《应当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上缴省白】蚁防治机构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白蚁防—治与研究事业的【发,展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或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白蚁预—防费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白蚁防—。治机构违反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白蚁防《治机构对已》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收取白蚁!预防费的工程项目未!进行:。预防处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程序和罚款【的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白蚁—防治: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