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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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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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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方案和进行建筑!设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间:距、日照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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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综合考虑—通风、采《光、:。抗震、?消防: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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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受遮挡建筑为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其:日照(间距)—不予考虑;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内的现状建【筑物其日照(间距】)可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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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应确定》一,面作:为主:朝向其他《朝向为次要朝向次要!朝向可不考虑其日】照要求在不影响【相,。邻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增加—另一:主朝向?主朝向的采》光,窗所:在的墙面《为日:照计算?墙面
—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宜东西向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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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且受!遮挡建筑有日照要】。。求时应对受遮挡的】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建筑?间距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见附录一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见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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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拟建建筑日照【分析范围内少数现】状,。住户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可以采用【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受影!响住户达成协议并】作为规划部门审【批方案的前》置条件
】 ?拟,建建筑少数户型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在销售(或分!配)时需与》住户事先说明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否则—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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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对提供的日照】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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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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