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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环境】优美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内【的州、?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市规划区!)    【    — ,。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 】   》 ?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建设管理是指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绿化等方面的—管理    【 , 第—四条 城市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 【。第,五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投入?鼓励州内外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自治州城市建】设的投资开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    《 ?自治州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用于城市的维护和!管理 《    — 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财政、?公安、?交通:、卫生、林业、【。水利及?电力、通讯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 《 第:。八条 ?城市建设管理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和媒体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 — 第九条 城—。市建设管《理的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或者《超越:执法权限《执法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 ? 第?十,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应当合理》确定城市的》布局、性质和—规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协调发展 】。   【 第?。十二条 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遗迹保—持民族建《筑风格体现当地民族!文化、边《境和热?带、亚热带特色使城!市建设?与,人文、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   】 《    《 ,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  【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立,面设计和装饰方【案    】。  》  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超过—12:个月未施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预(决?)算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设,。。置围墙、围栏及各种!防,护设施和标志 】   《 ,    【 临街建设工程【的防护设施》高度不得低于1.】8米  【  ? ?   工【程建设中《需要拆除《或者改建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    【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的》修缮和扩建应—当报城?。市建设、《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 :。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 《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部【门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做好】日,常养护、维修工作】。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 》。    !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等依附城市》道路的公《共管线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一次性集【。中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施工    】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主《、次街道必》。须铺设地下管网【已架设的各》类空中?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铺设 《 ,    》 : ,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不得—擅自:开挖确需开挖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修复  》。  《。 《第二十?一条: ,铁,轮车、?履带:车、:超过限载标》准以及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得擅自驶入—城市规划区确—需借用城市道路通行!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取防护》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用,地上设置公告栏、报!。刊,亭等公益设施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分区清扫保洁【责任制度清扫保【洁责任区的》范围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   》    】(一)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各自】的责:任区;  】  ? :    (二!)主次街道、广场由!。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其!他街巷和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等单位负责!;,  》     ! (三)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公园、河道】。。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 , 》   (四)!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由经营者负责 】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广:告牌、?宣传栏、霓虹—灯和路?标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保证其设施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洁完好、安全【牢固污损或者残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 :    — 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悬挂广告、标语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悬挂》期,满,后及时拆《除 《    《 《 第?。二十五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等环境卫》。生设施 》   ?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垃圾—并按照?。规定缴?纳垃圾清运处置费】 ?    《 ,    【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运?载泥土、沙石等固】态物:和液态物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沿】途洒漏  —  【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随地》吐痰、便《溺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香【口,胶渣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   【 ? ,(三)向城市河【道,、水:源地、供排水沟【渠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和其:他污染物; —    】。    》 (《四):焚烧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 :    【 (五)在非—指定地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或者停放!车辆; 【   【   (六)!在主次街《道两侧临《街建筑?物的屋顶搭盖建筑物!。、构:筑物在窗外堆放【、吊:挂物:品; 》    【  :  (七【)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随意张贴》广告涂画建筑—物,和其他公用设施;】    】 ,  ? ,。 :(八)使用边界噪声!超标:的音响设备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人,为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生产生活 ! 第五章 】城市绿化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区》绿地率逐步达到30!。%    【   》 , , , 城市绿化应当选】种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的树种建设】景观街道 】 ,  : :    【 ,。鼓,励单位和个人植【树、栽花、种草、】绿化庭?院,认养城?市树木和公共绿地】 , ?   ?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 :   ?   —。。 ?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实行【挂,牌保护严禁砍伐或】者移植因特殊—情况确需移植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   !第三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 (一)践—踏草坪钉、》拴、刻画树木—。攀折花果《; ?    】    【(二)损坏》花坛和绿化》设施; 【 ,  ?。 ?   (三)公】共绿地内割》草、:采沙石、《取泥:土或者?堆放废弃物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标准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以上3%!。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    】 :   (二】)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   —(三)违《反,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 : (四?)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   ?  》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   ? (六)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补种:并处每株评估价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 ,。 , (?七)违反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 ,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