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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大府规登!。〔2006》。〕69号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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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印发的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2004《〕8:90: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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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政?府通过划拨土地、】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等优【惠政策措施并严【格限定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凡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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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建设面积《等具:体由市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大理市建设局【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民政局、经济局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以【及市:场需求牵头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市建设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报批工!作市:国土局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建设:计划作好《。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市》民,政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标准相关镇》政府做好《购房申报审》。查登:记表的?。发放和填《报收交?工作
第七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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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依法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其《他商品?房开发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按相关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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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良《好的:开发业绩、社会信誉!和占:投标项目的35%以!上的自有资》本金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布局结构原因而造成!建筑:面积超出标准—的其超出标准的建筑!面积按?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购买《市建设局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控制在当】年住宅建设总—量的20%》。以内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确定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中应当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以—及应:当配:。套建设的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网点用房面积—。进行:约,定违反规定》的应予纠正不予【纠正或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法定《文件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成本:。审查制?度市价格主管—。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定价《申请后指定有—资质的价格成本【监审机构进行成本】审查并出具成—本审查?报告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应遵循保】本微利?原则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按照!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确【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成本审】查报告制定同时【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价格不得】在公示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价格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销售对象要公示!。不得:销售给高收入—家庭除经批》准的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开发!经济适?用住:房,的困难企《业外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幢销售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确定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的统—计,部门:每年发布大理—市人均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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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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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理市城镇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未享受?。过房改福利分房的】职工;
(二!)无房?或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大理—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标准50%【。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条件—给,予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
? (三)申请人持经!过签署核查》意见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向》开发建设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四)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且,应分别?标明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和以市场—价格购买的面—积
第二十—二条:。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住满!五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的日期!为,准):后才能上《市交易
》第六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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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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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提高标准扩大面积或!降低:标准偷工减料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三)!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价,外加收费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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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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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房地产?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收—费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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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在招标、!建设和销售的—。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正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有权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情节严重【的并可责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的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大!理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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