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大理【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 大府规登准[20!09]2《3号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土地?与,城,市空间资源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并获得市政府】批准的其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 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容积率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具,的“:大,理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 第?二章 容积率【调整条件 第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因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分区:)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 ,  (二)因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因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四)在规划设计条!件之外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和设施》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     在符合】以,上条件且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本规定的审【批程序调整容—积率指标《 第三章》 , 容积?率调整程序 — ,第七条 调整容积率!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符合上述第】二章调整容积率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容积率书】。面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并附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调整容积—率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容积:率调整的合理性【及专家论证意见在】苍洱时?讯或:政,。府,。网站、规划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按云南省城乡规!划听证办法》(试行?)组织听证; 【     》(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提出调整容积!率的意见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五)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依法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 》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缴款【凭证及调整容积【率通:知,书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 第八》条 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论证意见!、公示、(听证)等!材料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备查? :第四章 《 监督管理措施 !第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及时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制止和纠!正擅自调整》容积率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应当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调整和审批的督察】检,查 第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验收: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容积率和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和】总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 超《容积率用地行—为未:经调整批准或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予等手续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颁发房产》证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未经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提高建筑【容积率根据其—对城市规划影响程】度按下?列方式?分类处理 》     (一【)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二)【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 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大理》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