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自《助加油站(区)
!
:
6.6.1! :自助加油《站(区)应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站车辆入【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
?6,.6.2《 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以】及安:全警示
—
?6.6.3 — 不宜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
6.6《.4 自助—加油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
!。。2 应标示自助加!油操作说明
!
? 3 应【具备音频提》示,系统:在提起加油枪—后,可提示油品品种、标!号并进行操作指导】
:
4! , 加油枪应》设置当跌落时即自动!停止加油作》业的功能并应—。具有无?压自封?功能
》
5 !。 应设置紧》急,停,。机开关
》
:
6.6.5 】 自助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视》系,。统该系统应能覆盖加!油,区、卸?油区、人孔井、收】银区、便利店—等区域视频设备不】应,因车辆遮挡而影响监!视
《
6.》。。6.6? 自助加油—站的:营业室内应设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
1 ! 营:业,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确认每台自】。助加油?。机的使用情况—
》
《 2 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
《
3【 发生紧急—情况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
,
—4 可与顾—客进行单独》对话指导其》操作
》
,
,
5 【 对整个加油场【地进行广播
【
?
6.6.7— 经营汽》。。油的自助加》油站应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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