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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山》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政[!2,0,0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 — 《 :二00四年一—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城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第四条《 各:。级,。工商、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市场管理 】 第五条《 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提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水平《 , 第六条 建筑【市场实行公》平竞争和合法—交易的原《则禁止分割、封【锁或垄断建》筑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 加强对—建筑市场各主体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建!。设逐步把建》筑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 第二章《 施工许可 第】八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     》。(一)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三)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应有拆】。。迁,许可证     !(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   ?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理》证,书;     】(七)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八?)银:行,资金证明《或保函; 》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的同!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一】)(九)项》证,明文: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资料齐全!。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跟踪管理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许可证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相一—致 : 第十二条 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应在取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期满30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第三章 》从业资格 》 第十?。三条 下列》单位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定其经营范】围取得营《业执照在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一)—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建《筑装饰设计》企业;?    》 (二?)建筑业《企业(含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门窗制作企业)、!装饰装修企》业、:房屋拆除企业、发电!设备检修企业;【    》 (三)《工程监理企业; !  :。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检!测,(试验)机》构;     】(五)施工图审【查、建筑技》术综合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 外省、【外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工程检测—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来我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持:相,。关文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第十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第十》六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项目经理【和施工、质检、安】全、预算、材料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资格认定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和!咨询机?构在建筑市场中的守!法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定期:。向社:会,。发布:施工企业应》按期如实报》送,统计报告《逾期不报或报送【不实的在资质年检】中扣除企业相—应,的信用分《值 第四章 招】标投标 第十【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施工均应实行招投标!    》 (:一)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  】  : (: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建!设单位?。具有相?应条件的可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 !第二十条 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进入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承发包交易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 第二十一》。。条 实行招标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建筑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    《 (二)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     !(三)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五)建筑工程!规划、用地批准【文件;   【  (?六)其他有关资料】或者图纸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确定中标单位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可》参与资质等》。级范围内相适应的】建筑工程的投标【投标者不得相互【串通抬高或压—低标价不得》与建设?单位及其代理人串】通排挤竞争对—手, 第二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人员以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小组不得参》。与评标?活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评委库评标小】组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评委》库内随?。机抽取 第五章 !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由施工企业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展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三验一总评】”,的监督管理  】   (一)—施工: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并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手续》经审:查,验,收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   ? (二)主体工程】进行三分《之一时?安全:文明监督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继续:施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前!先,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 》    《 (四)工程竣工后!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三次《验收结果及日常【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评定】总评结果公开通报 ! 第二?十八条? 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安全技术!规范”?。等工程建筑强制性】规范标?准 第二十九条】 建:设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 第三十条 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当地市容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当地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应涵盖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 第六章 墙—改、散装水》。泥,。。 第?三十四条 各—级墙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规划和粘《土实心砖《总量控制计划—并核定到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报上—一级墙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禁止《新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现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 第:三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应,严格执行省市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从2—004年《元月1目《起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各区县应!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规划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实行—建设:工,业,产品准入登记备【案制度? , 第:七章 质《。量监督 第三【十,九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十条 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建设单位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书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报告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四:。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二)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一)未取得规划】、消防、市容、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认可文件的】;   》。  (二)不—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的; ! ,    《(三:)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质量缺】陷的;    】 (四)涉及—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未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   ? ,(五)对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所指》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毕的; 】。    《 (六)发》生质量事故》。后没有按照经—批准的?技术方案处理或【者处:理,后没有验收》的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将工:程图纸?及竣工资料等—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 》 第八章 工—程监理 第—四十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一)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     (二)!城镇基础设施和【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   ?(三)政府》及集体?投资:建设的?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建?设的工程;  】   ?(五)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六)!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 ,     除前款所!列工程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品住宅工程及—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等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分阶段委托不同的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但每个【阶段只能《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  《  : 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委托国—外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应当聘请—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 第四十七条— 在施工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向工!程,监理单位委托授予】下,列各:项,权限 《  :  (一)开工、停!工、复工、返工等监!理指令的发布权;】     (【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审查建议权;】     —(三)工程》施工质?量否决权; 【    (四)工】程施工进度签—。。认权;     !(五)工程》价款支付签认权;】 ,  :  : (六)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监,督权;  —   (七》)撤换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的建议《权; 《    (八)应】当授予?的其他权利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内容】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第四!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承揽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业务;   !。  (二)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建筑机械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或指定供【应,商;   —  (三)出借或】转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第四十】九条 ?实行工?。。程监理?人员:注册制度工程监【。。理,人员只能在》注册单位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 《   ?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全面负责委】托的监理《工作并不得同时【承担3?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勘: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也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五十三【条 必须招标的工】程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肢解转让他人违!法分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一)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  :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三)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     》(四)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     (五)!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的; 【     (六)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未报送备案—的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纠正停止勘—察、设?计、:施工报发证》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规定进行资质【年,检的;   【  :(二)使《用无资格证件—人员的; 》 ,    (三—)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的》 第五十六—条,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超【越行政权限审批、】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  ?。   (《。二,),给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 , ,    (三)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的;   —  (四)》违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 ,     (五)】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