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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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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 :颁布时?间 :20:0,4-:01-16
【生效时间 200】4-02-0—1
经2003】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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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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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四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由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以及因保护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组成
】 屯溪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行政区域以及歙】县王村镇《、休宁县临溪镇【、万安?镇镇域范围内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面积近3!。5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控制区—包括黎阳小》龙山至高枧、奕祺】、,。占川:一线新?潭至梅林、海宁一】线篁墩至罗田、王】村一线阳湖至—。临溪一线万》安徽光?一线等上述范围【约7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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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徽州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里光上、【环山、择树下;南至!罗田、?翰山、岩寺煤矿;西!至长龄桥、芝簧、】西溪南;《北至:水界山、方塘、梅村!其中位于《东北向的属歙县行政!辖区东南《。侧的有?林山地属歙县—。。。林场管理总面积5】1平方公里
! 黄?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黄山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桥、肖】。。。黄山、彩虹桥;北】至孟山、马家、弦瑞!总面积?67平方公》里
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规,。划区:范围按其《。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范围确》定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服从?规划:。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和其他?依法应该《办理的?证件“一书》两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一—书,两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体》制
》 (一)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屯》溪区城市规划工【作
》 (二)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黄—山区、徽州区分别设!立黄山区、徽—州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并建立!规划监?察队伍配《备专:业执法人员
! 徽州区建设项目!、黄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两区人民政府联席!审批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审《批后须报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三)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 , (四)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管:理工:作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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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初步【意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六)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七)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一书两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和金盆—。湾、绿谷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项:目由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各管委会负责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 : (八《)汤口寨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实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黄山区政【府、汤口镇政府【三级联合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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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和配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合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镇(乡)!辖区的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
第七?条 编制、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第九《。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规,划管理程序和—。技术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就涉及相关利益的建!设行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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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级审批
】 (一)《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歙—县、黟县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三)城市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其【他建制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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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
第十三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编制一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 (一)中》。心城:区(屯溪《)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二)徽》州,区(:岩寺)和黄山区(】甘棠)的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详细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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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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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汤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汤》口寨西规《划区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审批
】 (五)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保护和【整治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已经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其它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应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经专【家技术论证有组【织地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市,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负责制定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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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市外规划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担任务应向本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 (二—。。)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 (三)—。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单位申请续签—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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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方案?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前出让或划【拨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或受划拨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应明确!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率、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应明!确标明?。用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座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院绿】地、各单位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河道、防洪!堤、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山采石、挖土取砂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需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必【须按:照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由使用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沿街两侧建筑】物的门面改造、室外!装潢、道路拓—。宽、各类管线—铺设、河《道整治、防》洪驳岸?、桥梁、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按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对文物!建筑:和,。近代优?秀,。。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在?保,。护范围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原有】环境与风貌在—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三,十三条? 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退—让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保《。证开发地块》中的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不受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库)等公】共配套设施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高】层,建筑应当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等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气象、》航空、铁路、—防汛、军事、人【防、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保护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
第三十五条 【。任,何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设计图纸—图签内容不》全和未盖资格专用章!的,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图纸施工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管!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放样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栏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规—划档案?机构无偿报送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九条《 因特殊需要兴【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无偿自行拆除如】果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申办:手续
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须无【偿自行拆除》
第四十条 城市!近期:旧城改造区原—则上不批《准新建房屋确因【住房陈旧或破—损必须维修和翻【建的经批准可以【。进行:修建但?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不得扩大建》筑和占地面》。积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五章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权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城市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应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五)建设工程—放样复验《;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规【划监察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管理以—及,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查勘取证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法用地
【 (一)【。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的土地】;
:
(二)擅!自变更规划批准【。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用地数量占用的】土地;
— (三)无理】拒,不服从?市、区县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土地
第四!十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建设!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包括室?外建筑装饰》工,程)
【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工》程位置、高度、范围!、性:质、层数、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造型和室外装潢设】计图及市政、园林设!计,图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管(【杆)线
》 ?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 (》四):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第》四十七条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拆除
?
?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让地:带,的;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地段的;
【 (三)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 , ,(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函沟》、测量?和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妨碍航空飞行安【全的;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 (五)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
: (六)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通道的;【。
(七】)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结构?安,全的;
【 (八)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九)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
—(十)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
(—十一:)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
(十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以下规定》。处理
?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二)!违法用地一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规】划要求另行安排
】
, (》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本办法!的违法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经通知仍继!。续施工或逾期不拆】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四):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罚没款按》规定缴同级财政
】。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所—有权:证违法建筑物在处理!期,间不得进行转让、】买卖、租《赁、交?换
第《五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第五十!一条 违法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发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起诉?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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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或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1【99:6,年4月2《3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同时废—止本市过去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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