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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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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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
,。 颁布时间 2】004-01-1】6
生效时—间 20《04-02-01】
:经20?03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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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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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四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由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以【及因保护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组成
】屯溪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行政【区域以?及歙:县王:村镇、休宁县临【溪镇、万安镇镇域】范围内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面积》近3:5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控制区包》括,黎阳小龙《山至高?。枧、奕祺、占川【。一线新?潭至梅林、海宁一】线篁墩?。至罗田、《王村:一线阳湖至临—溪一线万安徽—光一线等上述范围】约70平方公里【
《 , 徽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徽?州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里光上、环】山、择树下;南【至罗:田、翰山《、岩寺煤矿》;,西至长龄桥、芝簧、!西溪南;《北至水?界山:。、方塘?、梅村其中位于东北!向的属?歙县行?政辖区东南侧的有】。林山地属歙县—林场管理总面—积51平方公里【
黄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黄!山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桥、肖—黄山、彩《虹桥;北至孟—山、马家《、弦瑞?总,面,积67平方》公里
《 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规划区范围—按其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范围确定】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服从规【划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和其他依法应!该办理的证件“【一书:两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一书两【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体制!
(一)!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屯溪区城市规划工】作
《 (二)—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黄山区、】徽州区分《别设立黄山》区、:徽州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并】建立规划监察队【伍配备专业执—。法人员
!徽,。州区:建设项目、黄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两区【人民政府联》席审批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审批后】须报: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三)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四!)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管理工作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五)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初】步意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六)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七)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一书两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和!金盆湾、《绿谷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项目由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各管委会负责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 (八》),汤口:寨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实: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黄山区《政府、汤口镇政府】三级联合《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九)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和配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合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镇(乡)辖区的【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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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编?制、: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第》九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规划《。管理程序和技术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就涉—及相关利益的建设行!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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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级审批《
(一】)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歙县、!黟县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城市—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其他建制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市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第十三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编制一!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一)中心城区!(屯溪?)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二《),徽州区(岩寺)【和黄山区(》。甘棠)的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详细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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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汤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汤口寨西规划!区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审批
】
(五)】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保护和整治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已!经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其它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应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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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经专家《技术论?证有组织地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市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负责制定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市外规《划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担任务应向本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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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
? (二)》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 (三)》。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单位申》请续签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方案的制定
【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前出让或划拨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或受划拨—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应明确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率、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应明确标明用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座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院绿地、【各单位?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河道、防洪堤、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山采石、挖土【取砂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需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必须按照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由【使用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沿街两侧建筑物!的门面改《造,、室外装潢》、道路?拓宽、各类管—线铺设、河道整【治、防?洪,驳岸、桥梁、—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按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对文:物建筑和近代优秀】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在保】护范围?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原有环境》与,风貌在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三十三条! 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退让!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保证开发地块中!的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不受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库)《等公共配套设—施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高层建筑应【当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等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气象、航空、铁!路、防汛《、,军事、人防、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保护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设!计图纸?图签:内容:不全和未《盖资:格专用章的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图纸施?。工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管】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放样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栏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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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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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规划档!案机:构无偿报送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 《因特:殊需要?兴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无偿】自行拆除《如果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申办手续
】。 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须无偿自行拆除
!
第四十条 城【市近期旧《城,改造区原《则上不批准新建房】屋确因?。住房陈旧或破损必】。须维修和翻建的经】批准可以进行—修建但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不得【扩大建筑和占—。地面积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五,章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权!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城市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应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 ,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 (五)建设工】程放样复验》。;
: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 ,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规划监《察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
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管理以及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查勘取!证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法用:地,
,
》(一)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的土地;
! ?(二)擅自》变,更规划?。批准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用【地数量占用的—土地;
】 (三)无理—拒不:服,从市、?区县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土地?
,
第四?十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建设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包括室】外建筑装饰工—程)
《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工程位置】、高度、《范围、性质、层数、!。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造型【和室外装潢设计【图及市政、园—林设:。计图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管:。(杆:)线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
? :(四:)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第—四十:七条: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拆除
》
《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让地《带的;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地!段的;
】。 (三)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 《(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函沟【、,测量:和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妨【碍航空飞行安—全的;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 (?五)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 《(六)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通道的;
【
: (七)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结构安全的【;
(】八)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 (九)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
: :。 (十)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 (十一—)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 (《十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
》(二)违法用地一】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规,划,要,求另:行安排
】 (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本办:法的违法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经通?知仍继续施工或【逾期不拆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
(四)】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罚没:款,按规定缴同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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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所!有权证?违法建筑物在处理】期间不得进行转【让、买卖《、租赁、交换
第!五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第五十一条 违【法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发?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起诉!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五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或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19【96年4月2—3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同时废止本市!过去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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