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黄《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颁布】。时间 2004-0!1-16 —生效时间 2—。。004-02—-01 》。经2003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四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由!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以:及因保护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组成 【     屯溪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行政区域以及歙!县王村镇、休宁县】临溪镇、万安镇镇】域范围内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面!积近35《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控》制区包括《黎阳小?。龙山至高枧、奕祺】、占川一线新潭【至梅林、海宁一【线篁墩至罗田—、王村一线阳—湖至临溪一线万【安徽光一线等上述范!。围约70平》方公:里    — ,徽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徽州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里光【上、环山、择—树,下;南至《罗田:、翰山、岩寺煤矿;!西,至长龄桥、芝—簧、:西溪南;《北至水界山、—方,塘、梅村《其中位于《东北:向的属歙县行政【辖区东南《侧的有林山地属歙县!。。林场管?。理总面积51平方公!里     【黄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黄山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桥、》肖黄山、《彩虹桥?;北至孟山、马【家,、弦瑞总面积67平!方公:里 ?    《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规划区范围【按其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范围】确定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服从规划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和其他依法应该办理!的证件“一书两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一?。。。书两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体制 ? ,。   ?。 (一)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屯溪区】城市规?划工作     !(二:)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黄山区、徽州—区分:别设立?黄,山区、徽州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并!建立规划监察队伍配!。备专:业执法?人员     徽!州区建设项目、黄】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两区人】民政府联席审批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审批!后须报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三)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 ,。    (四)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管理工作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五)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初《步意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六)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 (:七)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一书两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和金盆湾、绿谷【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项目由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各《管委会负责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 ,   ?(八)汤《口寨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实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黄山区政府—、汤口镇政府—三级:联合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   (《。九)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和配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合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镇(乡)辖区—的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 第七条 编制、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 ,第九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规划—管理程序《和技术?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就涉及相关利益的】建设行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级审批 】 ,   (《一)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歙县、黟县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三)城市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其他建》制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市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第—。十三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编制一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一—)中心?城区(?屯溪)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徽州区(岩寺)!。和黄山区《(甘棠)的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详《细,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审批 》     (三】)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汤】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汤口寨!西规划区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审批】     (五)!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保护和整!治,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已经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其它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应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经专家技术】论,证,。。有组织地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市》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负责制定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市外规划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担任务》。应向本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 第三章《 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     (二)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 (三)《。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单位申—请,续签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方案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前出让或划拨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或受划拨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应明:确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率、—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应明确《标明用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座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院【绿地:、各单位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河道、防洪堤、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山【采石、挖土取—砂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需,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必?须按照?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由使用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沿街两侧建筑—物,的门面改造》、室外装潢、道路拓!宽、:各类管线铺设、河道!整治、防洪驳—岸、桥梁、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按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对文物】建筑和近代》优秀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在保—护范围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原有环境》与,风貌在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三十:三条 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退让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保证开发地块!中的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不受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库)等公共配套设!施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高《层建筑应当》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等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气《象、航空、铁—路、防汛、军—。事、人防、》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保护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设计图纸【图签内容不全和未】盖资格专用章的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图纸施【工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管—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放样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栏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规划档案《机构:无偿报送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九条 因特殊需!要,兴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无,偿自行拆除如—果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申》办手续 《     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须无偿自行拆】。除 ?。第四十条《 城市近期旧城改造!区原则上不》批准新建房屋确因住!房陈旧或破》损必:。须维修?和翻建的《经批准可《以进:行,修,建但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不》。得扩大建筑和占【地面:积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五章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 【 第四十一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权—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城市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应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放样复—验,; ?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规划监察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管【理以及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查勘取证—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法用地    】。。 (一)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的—土地;  —   (二)—擅自变更《规划批准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用地数!量占用的土》地;   —  (三《)无理拒《不服从市《、区县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土:地, , 第四十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建设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包括室外【。建筑装饰工程)【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工程位置、高度、】范围、性质、—。层,数、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造型和—室外装潢设》计图及市《政、园林设计—图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管!(杆)?线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  (四)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 第四十七条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拆除 —  :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让地带的;》。 ,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地段:的;     (!三)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    (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函沟、测量》和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妨碍航空飞】行安全的;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   ?(五)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六)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通道的;    ! (七)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结】构安全的;  】   (八)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    (九)【。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 》     (十【)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十!一)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   ? ,(十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以下规—定处:理    —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  :(二)违法用地一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规划《要求另行《安排     】。(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本办?法的违法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经通:知仍继续施工或逾期!不拆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 (四)《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罚没款?按规定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所有权】证违法建筑物在处】理期间不得进—行转让、买卖、租赁!、交换 第五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第五十—一条 违法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发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起诉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五,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或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19?96年4月23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同时废止本市过去!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 分页显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