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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 颁布时间 2】0,04-0《。1-16
生效】。时,。间 :。200?4-02-》。01
经2003!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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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都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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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四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由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以及《因保护?。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组成【
: , 屯溪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行:政,。区域以及歙》县王村镇、休宁【县临溪镇、万安镇】镇域范围内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面!积近35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控制区【包括黎阳小》。龙山至高枧、奕祺】。、占川一线新潭【至梅林、海宁一线篁!墩至:罗田:、王村?一线阳湖《至临溪?一线万安《徽光一?线等上述范围约【70平方公里
! 徽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徽—州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里光《上,、环山、《择树下;南》至罗田、翰》山、岩寺《煤矿;西至长龄【桥、芝?簧、西溪南;—北至水界山》、,方塘、梅村其中【位于东北《向的属歙县行政辖】区东南侧的有—林山地属歙县林【。场管理总《面,积5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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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黄:山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桥、肖?黄山、彩虹桥;北至!孟山、马《家、弦瑞总面积67!平方公里
】 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规划区范围按其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范围】确定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服从规!划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和其他依法应该办!理的证?件“:一书两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一书两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体制
!(一)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屯溪区城市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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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黄山《区,、徽州?区分别设立黄山区、!。徽,州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并—建立规划监察队【。伍配备专《业执:。。法人员
》 徽》州区建设项目、黄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两区人【民政府?。联席审批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审》批后须?。报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三)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四】。)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管:理工:作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 (五)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初步意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六)《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七)—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一书两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和金盆湾、绿谷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项【。目由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各管委会!负责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 (八)汤】口,寨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实》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黄山!区政府、汤》口镇政府三级联合】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九)?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和配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合】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镇(:乡)辖?区的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第七【条 编制、》。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第九【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规划管理程序】和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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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就涉及?相关利?益的:建设行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级:审批
【 (一)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歙县、黟【县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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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市,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其他建】制,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市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第十三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编:制一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一)中心【城,区(:屯溪)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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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徽州区(岩寺!)和黄?山区(甘《棠):的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详!细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审批
】 :。(三)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汤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汤】口寨西规划》区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审!批
(】五)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保护和《整治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已经: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其它!。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应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经专家【技术论证有组—织,地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市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负责制定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市外规划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担任务!应向本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 : (二)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 (三)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单位申请续签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方【案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前出让或》划拨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或受划拨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应明确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率】、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应明确标明用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座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院绿地、各》单位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河道《、防洪堤、》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山采石、挖》土取:砂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需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必须按照】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由使用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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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沿街两?侧建筑物的门面改造!、室外装潢》、道路拓宽、各【类管:线铺设、河》道整治、防洪驳【岸、桥梁、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按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对文—物建:筑,。和近代优秀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在保护范围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原《有环:境与风?貌在: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三十三条】 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退让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保证开发地块中】的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不受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库《),等公共配套设施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高层】建筑应当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等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气—象、航空《、铁路、防汛、军事!、人防、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保护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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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任何》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设计图纸图签内容】不全和未盖资格专】用,章的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图纸【施工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管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放》样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栏【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规划【档案机构无偿—。报送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 因特殊—需要兴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无偿自》行拆除如果》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申办【。手续
— ,。 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须】无偿自行《拆,除
第四》十条 城市近—。期旧城改造》区,原则上不批准新建】房屋:确因住?房陈:旧或破损必须—维修和翻建的经【批准可以《进行修建但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不得扩《大建筑和占地—。面,积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五章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
第四十一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权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城市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应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放样复验;!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规划】监,察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管理以【及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查勘—。取,证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法用地
【。 (一)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的,土地;
《
(—二,)擅自变更》规划批准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用地【数量:占用的土地;
【
(三【)无理拒不服—从市、区县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土地
《
第四十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建设: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包括《室,外建筑?装饰工程)
】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工【程位置、《高度、范《围、性质、》层,数、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造型和【室外:装潢设计图及市政】。、园:林设计图《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管(杆)线
!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 ,(四)?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第【四十七条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拆除
】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让地】带的;
—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地段:的;
》 (三》)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 (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函沟、测量和【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妨碍航空飞【行安全的《;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 (五)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
? (六)》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通:道的;
【 , (七)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结,构安全的;
—
(八)】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 (》九,)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
》 (十)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 (十一)》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 :。 (十《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以下规定!处理:
》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 (二?)违法用《地一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规划要!。求另行?安排
】(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本】办法的违法》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经通知【仍,继,续施工或逾》。期不拆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 (四)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罚《没款按规定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所有权证违法】建筑物在处理期间】不得进行转让—、买卖、《租赁、交《换
第五》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第五十一条! 违法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发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起:诉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五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或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1996年4】月23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同时废止》本,市过去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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