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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 颁布时《间 :2004-01-】16
生效时【间 200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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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3—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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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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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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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的—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
第四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由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以及!因保护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组成
! 屯溪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屯溪行政区域】。以及歙县王村—镇、休?宁县临?溪,镇、万安镇镇域【范围内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面积近35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控】。制,区,包括黎阳小》龙山至高枧、奕【祺、占川一》线新潭至《梅林、?海宁一线篁墩至罗田!、王:村一线阳湖至临【溪一线万安徽光【一线等上述范—围约70平方公里
!。
,。 : 徽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徽州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里光上!、环山、择树下;南!至罗田、翰山、【岩寺煤矿;》西至长龄桥、芝簧】、西溪南;》。北至水界山、—方塘、?梅村其中位于东北向!。的属歙?县行:政,辖区东南侧的有林】。山地:属歙县林场》管理总面积51【平方公里《
黄【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黄山区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市新区、耿城!。集镇建设《区、绿?谷开:发区等需要实际【控制的区域》规划重点控》制区东至五里—塔、饶?村、方?家,;南至黄碧潭—水库、二龙桥、大坞!里;西至竹园—。二,级水电站、谭家【。桥、肖黄山、彩虹】桥;北至孟》山、马家、弦瑞总】面积67平方公里】。。
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规划区范围—按其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规划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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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服从规划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和其他!。依,法应该办《理的证?件“一书《两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一书两》。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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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体》制
(一!)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屯溪—区城市规《划工作
《
》(二)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黄山区、徽—州区分别设立黄山区!、徽州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并建立规划监察!队伍配备专》业执法人员
【 徽州区【建设项目《、黄: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两—区人民?政府联席审批两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审,批后须报《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三)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 (四)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管理工!作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 (五)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初?步意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后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 (六)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由所在【地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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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黄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一书—两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和金—。盆湾、绿谷》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项目由》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各管委会《负责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八)汤口》。寨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实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黄?山区政府、汤口镇】政府三级联》合审批黄《山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机构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 ,(九)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和【配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合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镇《(乡)?辖区的?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
第七条《 编制?、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第九条? 黄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规划管理程序和技!术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就涉:及相关利《益的建设行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级审批
!(一:)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歙?县、:黟,县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城市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其他建》制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市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第十】三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5年《编制一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中心城?区(屯溪)》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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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徽!州区(岩寺)—和黄山区《(甘棠)的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详细—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编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汤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汤!口寨西规划》区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审批
【
,。 (》五)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本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名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的保】护和整治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已经》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其】它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应—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经》专家技术论证有组织!地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市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负责制定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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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市外规划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担任务《应向本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
, (二)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 (三《)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需延长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单位申请《续签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方案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前出让或》划拨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或受】划,拨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应明—确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率、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应明确标明用—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座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院绿地、各单位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河:。道、:防,洪堤、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山采【石、挖土取》砂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需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十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临时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必须按照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由使用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沿街两侧建】筑物的门面改造【、,室外装潢、道路【拓宽、各类管线铺设!。、河道整治》、防洪驳岸、桥梁、!。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按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对文—。物建筑和近代优【秀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在保护范围改【建建筑物或者在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原【有,环境:与风貌在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三十三】条 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退让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保证开发地块中】的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不】受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环境卫生设施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库)等公共配!套,设,施,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 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高:层建筑应当结合【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等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气象、航空、铁【路、:防汛、军事》、人:防、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保护】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设计!图,纸图签内容不全【和未盖资格专用【。章的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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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管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放:样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栏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规—划档案机构无—偿报送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 ?因特殊需要兴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无偿自行拆除如【果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申办?手续
【 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须—无偿自行《拆除
第四十条】 城市近期旧城改】造区原则上不批准】新建房屋确因住房】陈旧或?破损:必须维修和翻建的经!批准可以进》行修建但应当—在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不得扩大》建筑和占地面积【。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五章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
:
第四十一》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权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城市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应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
: ?(一)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
【 (四)按照—。。规划建成和保留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
《 (五)建设工!程放样复《验;
《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 (七)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 , (八)—。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执行公务】时,应持:规划监察证、行政执!法证佩戴执》法标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管【理以及?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查勘取证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法用】地
【(一)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的土地;
】。 (二)擅自变更!规划批准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用地】数量占用的土地;
!
(—三)无?理拒不服《从,市、区县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土地
第四—十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建设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包】括室外建筑装饰【。工,程)
》 :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工程位置】、高:度、范围、性—质、层数《、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造型和室外》装潢设计图及市【政、园林设计图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管(杆)【线
《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 : (四?)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
第四十七条—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拆除【。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让—。地带的;
》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地段的;
!。
: (《三)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函【沟、测量和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妨碍航空飞行安全】的;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 (五》),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六】)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通道的;
【 (》七):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结!构安全的;
】 ?(八)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九)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
》 (十)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 , ?(十一)《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十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以下规定】。处理
—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 (二)违法】用地一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按规划要!求另行安排》
—(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本办法【的违法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经通【。知,仍继续施《工或:逾期不拆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 : (四)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罚没【款按规定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所】有权证违《法建筑物在》处理期间《不得进行转让、买卖!、租赁、交》换
第《五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第五十一条 违!法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发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起诉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五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或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1996年4月】23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同?时废:止本:市过:。去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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