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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大府规《登准[2012]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正常运行,规范】城市排水行为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结合本?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理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凡在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防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自建房?屋的个人和个—。体经:。营户建设主体是指】实施项目的》业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排水户因生产、【经营、生活需要由】排水户?自行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包含城市规划区内】接纳、输送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泵站、闸门、检【查井:、,雨水口等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排水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进行】管,理及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创新》工业园区在各自辖】。区内履?行相应职能》     水务】、规:划、:环保、?交通、洱《管、城管、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工作 第二—章 排水设施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由《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共,同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排水户的排水设施】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接受—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     排水户新!建、改建的》排水设施必》。须严格?按雨:污分流制设计—、建:设, :。    按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对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    】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自排水!。设施必须同步—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 第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规范化排水户的【排水设施《设计、施工》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在进行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时必须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配备排【水设施?管理用房所》需工程?投资应纳入》。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内 】 第九条 建立【排水:设施建?设图纸?审查制度新建—排,水管网及排水户修】建与城市主》。、支干管连接—的入户支《管设:计施工?图必须报经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许:可 第十条 排】水户的自《。备排:水设施?和排水管网的配【套,建设所需费用由【排水户自《行,承担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的建筑】物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支管、检查井、雨】水井等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章 !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 需要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及建设主体须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部位和《。确定的管《径,。、标高连接所—发生:的费:用由排水户》及建设主体承担【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接:口处必须设置沉淀井!支管:设施应保《持完整无缺定期【进行疏通保养排【水户排放污水的【出口处?应设闸井其》规格应?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     】工,程竣:。。工后建设主体应向】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报送?验,收资料?到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办理?排水入网手续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埋设?。对排水设施有影【响的:其他:管线时应事先—通知: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或商定的—办法施?工因建设需》要改动?或影响原有排水【设施时?应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主体负!责 第十三条 】。排水管?网总:下水:道两侧各3米—以内干管《两,侧各:2,米以内支管两侧各1!.5米以内以及其他!设施防护范围内不】准新建?房屋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须征!得规划和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不得【擅自: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经有法定权【限部门批《准占压排《水设施的由占压使用!单,。位负责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疏挖:。维护 》第十:四条 排水户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医疗卫【生、化工产品、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水质排放—标准不达标准的污】。水不能排入城—市管:网并:须依法整改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排放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必须在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的同时按要【求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网排放严】禁乱泼乱倒》、乱:排乱:放, 第?十六条 》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划分  !   (《一)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由《市住建局和水务公】司负责维《。修养护;   】  (二)》排水户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之间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     (三)】各类集贸市场的【排水设?施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四)单位【、企业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管《网的出户《管及其附《属设施由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五)自建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发现:排水设施损》坏、污水冒》溢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排水设《施管:理,、维:修、养护不善造【成损失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八条 排水设!施发生事故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且》及时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无故阻挠排水设施】维修养护专》用车辆?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不受时间】和道路禁行限制 !    《因事:故,抢修施?工确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 经批准临时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占【。(压:)用的位《置和使用《。范围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并负?责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因城市建设、排水!设施维?护需要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无偿清!理占(压)用场【地设施 》第二十?条 凡因工程—施工涉及排》水,。设施时应当》报经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损坏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赔偿损失 】 第二十一条 【 为保证排水设【施,的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接设排水设】施、:变更排水《条件、改变排水【性,质;  》。   (二》)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其他堵】塞管道和排》水泵站、排污机泵的!物质;?     (三】)未经批《准在排水设施技术】安全:控,制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     (四【)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维护排水!设施不受损坏、【盗窃:、堵:塞保证其正常—使用:效能用于《排,水设施的井盖、井圈!、井箅子《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一)占压、》。损坏、堵塞、—偷盗排水设施的【;   (二)】向排水管道及设【施(含雨水口—、检查井)内倾倒垃!圾、杂物《、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 (三)擅自在城市!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上破口—。连接支管的;—     (【四)排?。水户:无证排?。放或私?自超标排放不积【极,治理的;   (!五)排水户疏于管】理造成?污,水跑冒和《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不及时处!理的;   (六!)乱泼乱倒、乱【排乱放的; 【   ? (七)未通—过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图审查私自开工【建设的; —  :  :(八:)其它损害、侵占】排水设施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排水户及建设【主体:不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网配套建设!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进行管网—配套建设 第【。二,十四条 排水设【施的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