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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大府—规登准?[2012》]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正常—运行,规范城市【。排水行为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结合!本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理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凡在?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防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自:建房屋的个人—和个体经营户建【设主体是指实施项】目的业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排水户因生产【。、经营、生活需要】由排水户《。自行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包含城市《规划区?内,接,。纳、输送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泵】站、:闸门:、检查井、雨水口等!。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排水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进行【管,理及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创新工业】园区在各自辖区内履!行相应职能
! 水务、》规划、环保》、交通、洱管、城】。管、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工】作
第二章 排】水,设施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由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共同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排水户的排水设!施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接受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 排水户新建【、改建的排》水设施必须严格按】雨,污分流制《设计、建设
! 按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对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自排水设》施必:须同步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规范化【排水户的排水—。设施设计、》施工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在进行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时必须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配备排水设施管理】用房所需《工程投资应》纳入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内
第九—条 建?立排水设《施,建设图纸《审查制度新》。建排:水管:网及排?水,户修建与城市主、支!干管连接的入—户支管设计施工图】必须:报经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许可
》。第十条 排水—户的:自备排水设施和排】水管网的配套—建设所需费用由【排水户自行承担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的建筑物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支管、检查井—、雨:水井等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章 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 需要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及!建设主体《须,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部位和—确定:的,管径、标《高连接所发生的费用!。由排水户及建设【主体:承,担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接》口处必须《设置沉淀《井支:管设施应保持完整】无缺定期进行疏通】保养排水户》排放污水的》出口处应设闸井其规!。格应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
—工程竣工后》建设主体应》向,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报送验收资料】到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办,理排:水入网手续》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埋设对排水设施】有影响的其他管线时!应事先通《知,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或!商定:的办法?。施工因建设》需要改动或影—响原有排水设施时应!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主体】负,责
第十三—条 排水管网总下】水道两侧各3米以内!干,管两侧?各2米以内支管两侧!各1.5《米以:内以及其《他设施防护范—围内不准《新,建房屋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须征得规划和】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不得擅自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经《有,。。法定:权,限部门批准》占压排水设施的【由占压?使用单位《负责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疏挖维护 】。
第十四条 排水!户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医疗》卫生、化工产品、】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水质排放!标准不达《标准的污水不—能排入城《市管网并《须依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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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排放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必须【在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的同时按要求—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网排:放严禁乱泼》乱倒、乱排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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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划分
】 (?。一):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由市住建局和】水务公司负责维修养!护;
】(二)排水户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之,间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 : (三)各类【集贸市场的排水【设施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四)?单位、企业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管网的出户【管及其附属》设施由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 (五)自建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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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发现排水设施【损坏、污水冒溢【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排水设施管理、【维修、?养护不?善,造成损失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排《水设施?发生事故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且及时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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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无故—阻挠排水设施—维修养?。护专用车辆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不【受时间和道路禁【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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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事故抢修施工确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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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 经批准临时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占(《压)用的位置和使】用范围?。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并负】责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因城市建设、【排水设施维护需【要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无偿清理占》(压)用场地设【施
第《二十条 凡因工【程施工涉及》排水设施时应当报】经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损坏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排水设施《的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接设排水设施、【变更排水《条件、改变排水【性质;
】 (二)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其:他堵塞管道和排【水泵站、排污机泵】的物质;
! ,(三)未经》批,准在排水《设,施,技术安全控制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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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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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维护排水设施不】受损坏、盗窃—、堵塞保证》其正常?。使用效能用于排水】设施的井盖、井圈】、井箅子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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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占压、!损坏、堵塞、偷盗排!水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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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排水管?道及设施(含—雨水口、检查井【)内倾倒垃圾—。、杂:物、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 (三)擅自在城市!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上,破口连接《支管的;
【 (四)—排水户无《证排放?或私自超《标排:放不积极治》理的;
(】五)排水户疏于管】。理造成?污,水跑冒?和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不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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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乱》泼乱倒、乱排乱放的!;
— (七)未通过【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图审查私自!开工建设的;
! : (八)其它损【害、侵占排水设施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排?水户及建设主体不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网】配套建设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进行管网配!套建:设
第二》。十四:条 排水《设施的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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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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