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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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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规登准[2】012]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正常【运行,规范》。城市排水行为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结合本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理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凡在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防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自建房《。。屋的个人和个体【。。经营户建设主体是】。指实施项目的业【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排水户因生》产、经营、生活需要!由排水?。户自行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包含城市规划!区内:接纳、?输送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泵站《、闸门、检查井、雨!水口等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排水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进行管理及【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创【新工业园《区,在各自辖区内履【行相应职能》
: 水务—、规划、环保、交】通、洱?管、城管、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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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排水设《施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大理!市,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由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共同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排水【。户的排水设》施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接受—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 排水户新建、!。改建的排《水设施必须》严格按雨《污分流制设计、【建设
按!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对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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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自》排水设施必须同步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规范:化排水户的》。排水设施设计、施】工,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在进行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时必?须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配备》排水设施管理用【房所需工程投资应】纳入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内
第九条 建立!排水设施建设图纸审!查制度新建排水管网!及,排水户修建与城市主!。。、支干?管连:接的:入户支管设计施【工图必?。须报经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许可《
第十条 —排水户的自备排【水设施?和排水管网的—配套建设所需—费用由排水户自行承!担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的建筑!物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支》管,、检查井、雨水【。井等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养护管理 !
:第,三章 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 需要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及建—设主体须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部位》。和确定的管径、标】高连接所发生—的费用由排水户【。及建设?主体承担连通—城市:排水设?施的:接口处必《须,设置沉淀《井支管设施应保持】。完整无缺定》期进行疏通保养【排水户排放污水的出!口处应设闸井—其规格应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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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后?建,设主体?应,。。向城:市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报送?验收资料到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办理排水!入,网手续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埋设《对排:水设施有《影响的?其他管线时应事先通!知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或!商定的办法施工因】建设需要改动或影响!原有排水《设施时?应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主体负》责
第十三条【 排水管网》总,下水道两《。侧各3米以内干【管,。两侧:各2米以内》支管两?侧,各1.5米以—。内,以及其他设施—防护范围内不准新建!房屋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须征得规》划和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不得—擅,自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经有法?定,权限部门批准占压】排水设施的由占【压使用单位负责【按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疏?挖维护
第十】四条 排水户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医疗卫生、【化工产?品、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水质排放标】准不达标《准的污?水不能排入》城市管网并须依【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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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所辖《范围内排《放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必】须在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的?。同时按要求》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网?排放严禁乱》泼乱倒、乱排—乱放
第十—六,条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划分】
—(一)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由市住【建局和水务公司负责!维修养护;》
: (二)【排水户?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之间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 (三)各类集!。贸市场?的排水设施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四)《单位、企业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管网的!出户管及其附—属设施由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 (五)自【建,的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发】现排水设施损坏【。、污:水冒溢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排水设施管》理、维修、养护不】善造成损失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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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排水设?施,发生事故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且及时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 : 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无故】阻挠排水设施—维修养护专用车【辆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不受时!。间和:道,路禁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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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事故抢》修施工确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向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 经批准—临时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占(压》)用的位《置,和使用范围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并负【责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因城?市建:设、排水《设施维护需要占(】压)用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无偿清理—占(压)用场地设施!
第二十》条 凡因工》程施工涉及》排水设施时应当报经!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损坏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 ? 为保证《排水设施的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接设排水【设施、变更排水【条件、改变排水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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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其他堵塞管》道和排水泵站、排】。污机泵的《物质;
【 (三)未经批准!在排水设《施技术安全控制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 (四)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维!护排水设施不受损】坏、盗窃、堵塞保】证,其正常使用效能用于!排水设施的井—盖、:井圈、?。井,箅子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一)【占压:、损坏、堵塞—、偷盗排《水设施的;
!(,。二)向排水管道【。及设施(含雨水口、!检查井)内》。倾倒垃圾、杂物【。、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三【)擅自在《城市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上破口连接支管【的;
— (四)》排水户?无证排放或私—自超标?排放:不,积,极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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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排水户疏!于管理造成》。污水跑冒和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和群众生《活不及?时处理的《;
(六【)乱泼乱《倒、乱排乱》放的;
!(,。七):未通过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图审查私—自开工建设的;
! (八)【其它损?害、侵占排》水设施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排水户及建—设主体?不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网配套建设—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排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进行管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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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排水设—施的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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