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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