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