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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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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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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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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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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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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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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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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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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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