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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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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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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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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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