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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   ?。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