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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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建设领》。域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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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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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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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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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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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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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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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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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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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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