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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黄政[200—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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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8月19】。日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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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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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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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 《对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 (?一)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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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三)【。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对非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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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上(含》2,亿,元)]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二)》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一)凡涉及!世界: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项目》。;
—。 (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项目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三)!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设施)
第】十一条 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屯溪区】辖区内(含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 ,。 (一)对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铁路、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非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属核准制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属备《案制的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备案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试生】产时间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或生:态修:复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
?。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期《限一般为3个月确】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期限经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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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违反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违法】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无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违【法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山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黄?政[:2,001]36—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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