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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政:[2005]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经7月2《1日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环!境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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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应当按本细则实!行招标投标》1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标底】、评标办法》等,进行备案;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条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可以设立【招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各区县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或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工程、黄山风景区!1万平方米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上》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 市监察、》发,改委、建设、—工商、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市发》改委: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严格: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种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市行政【监察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报建;
—
《 (二)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 ,(三)工程》。。。建设资金、设备的来!源已落实;》。
,
? :(四)?工程项目已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
? (六《)招标申请已—经市:。招投标?办核准
第—十条 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一)公开招标
】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通过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有关》媒体公?开发:表招标公告进—入,本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由业主单位和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资格预审后【确认:参加投?标单:位由业主发》出招标通《知书
【 (二)邀请招标】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安?徽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改委或省—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由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第:十一条 自行组织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备法人资格;
】 (二)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预算、财务》管理人员《;,。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编标底的—能,力,;
:
《 (四)《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项目进行肢》解,。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第十三条【。 招: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 (二)【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和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并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三)建设—。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5日前【报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四)市招投标办】会同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 (》五)建设单位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向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
, 《(六)?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和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 (七)招标】文件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招标
【
第十?四条: 招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 (一)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设附—加条件;
】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15?日内组?织答疑会答疑会【议纪:要经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
(三)不!得私拆标函不得明】招暗:。定或先?定后招
第十五条! ,招标可以编制标底作!为评标的尺度—。和依据一个招标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鼓励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和,经评审后合》理低价?中标
【 标底在招标主管】部门、市监察局或】业,主主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标底必须!密封:送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标?。底的编制《、审定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不得泄密泄密【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标底编审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标《底的编审以招标【工程承包范围的设计!图纸招?标说明书《。、招标答疑会纪要及!书,面补充说明等—有关资料为依据根据!现执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制定
! (二)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主?要,。。材料的用量工—期天数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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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凡持有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以及已经【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外来】施工企业均可在资质!等级:及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参加投标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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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业绩:
: : (三)施工装备!;
? ?。。 (四?)管理水平》和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
【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 (一?)综合说明》。、工:程名称、范围、报价!。金额、工《程质量标准和开【竣工日期;》
: ? (二)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配备;
》。
(三)】。。。对,招标文?件确:认;
》 (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保证质量】与安全的主》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及临时设施安排
】
投—标书提交招标单位】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以正式函《件调:整原标书中的—相应部?分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 : (一)》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用书面》形式提请招》标,单位:解释;
】 (二)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无法接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 (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传?达招标?单位超过《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发?现有转包《、分包和挂靠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有权》选,择中标?单,位
【(五)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时须依【据有:关规定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造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 (六)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竟标、不得恶意压】级压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互相围标、串】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二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六【)技术函和商务【标未分开密封—装袋:技术:标含有商《务标内?容的
第二—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在评标【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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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家—。评委:库专家库《拥有一定《数量并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可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市建委分期》组织专家《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方面【。综,合评估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建筑工程专家】库评:委库可?。与市发?。改委的专家库联【网实行?资源共享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所有?投标:单,位的标书为废—标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八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各种评比》奖项不得《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其他》资金来源依法—招标的?项目在定标时参【照本定标原则执行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5天内—确定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任何:。一方在限期内—借故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责任方》应依:法赔偿对方》损失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
第三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应招标》未,招,。标的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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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原黄山》市报建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废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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