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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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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经:7月21《日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环境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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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应当按本》细则实行招》标投标?1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标底—、评标办法等进行】备案;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条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可以【设立招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各区县【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或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工程、黄山风】景区:1万平方米》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上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 市监察、发改委、!建设、工商、—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市发改—委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严格: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种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市行政?监察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报建—;
(】二)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三)—工程建设资金、设备!的来源已《落实:;,
》 (四?)工程?项目已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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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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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标?。申请已经市招投标】办核准
第—十条 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 (一)公开招【标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通过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有关媒体》。公开发表招标公告进!入本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由业主单位—和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资?格预审后确认—参加投标单位由【业主发出招标—通知书
— , (二)邀请【招标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安徽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改委或省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由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一条 自行组织【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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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预—算、财?务管理人员;
】 ,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编标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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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项【目,进行肢?解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第十三条 【招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 (二)《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和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并】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 (三)建设【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5日前!报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四!)市招投《标,办,会同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建设单—位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向—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和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 , (七)招标】文件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设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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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15日内组织答疑会!答疑会议纪要经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 (三)《不得私?拆标:函不得?明招暗定或先定后招!
第十五条 招标!可以编制标底作为】评标的尺《度和依据一个招【标,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鼓励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和经!评审后合理低价中】。标
? : :标底在招标主管部】门、市监察局或业】主主: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标底必《须,。密封送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标底】的编制、审定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不得泄【。密泄密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标底:编,审应遵循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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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底】的编审以招标工程】承包范围的设—计图:纸招标?说,明书、招标》答疑会纪《要,。及书面补充说明【等有关资料为依【据根据现执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制定
(!二)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主要材料的用量工!期天数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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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凡持有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以及—已经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外来施】工企业均可在—资质等级及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参加投标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 (》二):企业业绩
! (三)施》工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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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水平和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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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 , (一)综—合说明、工程名称、!范围、报价金额、】工程质量标准和开竣!工日期;
】 (二《)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配备!;
? 《(三)?对招标文件》确认:;
【(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保证质【量与安全的主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及临时设施安排!
投标】书提交招标单—位,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以正式函件!调整原标《书中的相应部分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用书面形—式,提请招标《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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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无】法接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 (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传达?招标单位《。超过: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发现有转包、!分包和挂《靠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有—权选择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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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时须依据有!关规定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造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 (六)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竟标、《。不得恶?意压级压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互:相围标、串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二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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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六)【技术函和《商务标未分开密封装!袋技术标含有商【务标:内容:的,
第二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在评!标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第二!十五条 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家》评委库专家》。库拥有一定数量并】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可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市建委分期组】织专家?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方面:综合评估《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建筑工】程专家库评》委库:可与市发改》委的:专家库联网实行【资源共享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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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所有投标单位的!标,书为:废标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八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各种评比奖项—不得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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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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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来源依法】招标的项目在—定标时参照本—。定标:原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 ,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5天内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任:何一方在限》期,内借故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责任方应】依法:赔,偿,对方损失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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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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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应招标未招标的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原—黄,山,市报建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废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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