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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2,。005]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经《7月21日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环境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应:当,按,本,细则实行招标—投标1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五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标?底、评标《办法等进行备—案;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条,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可—以设立招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   各区县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或?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工?程、黄山风景区1】。万,平方米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上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 市【。监察、发改》委、建设、工商、】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市发改委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严格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种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市行政监—察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报建; 《。  :   (二)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三)工!程建设资《金、设备的来—源已落实; —     》(四)工程项—目已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 (:六)招标申请已【经市招投标办核准 ! 第十条《 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一)公开】招标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通《过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有关媒体公开发表】招标:公告进入本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由业主单位和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资格预审【后确认参加投—标单位由业主发出招!标通知书 》。  :   (二》)邀请招标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安徽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改委或省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由?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一条 自】行组织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预算、财《务管理人员》; : ,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编标底—的,能力;     !。(四:。)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项目进行肢解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第十三》条 招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二)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和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并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  (三)建设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5日前报本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四—)市招投标》。办会同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建设单位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向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和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   ? (七)招》标文件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设附《加条件?;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15日内组【织答疑会《答疑会议纪要经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     》(三)不《得私:拆标函不得明招【暗,定或先定后招 第!。十五条 招标可以】编制标底作为评标】的尺:度和依据《一,个招标工程只能有一!个标底鼓励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和经!评,审后合理低价中标】 :    标》底在招标主》管,。部门、市监》察局或业主主—。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标底!必须密封送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标底—的编制、审定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不得泄密泄密!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标底编审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标底的》编审以招标》工程承包范围—的设计?图纸招?标,。说明书、《招标答疑《会纪要及书面补【。充,说明等有《关资料?为依据根据现—执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制定 !    (二)【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主要材料《的用量工期天—数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凡持有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以及已—经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外来施工企!业均可在资》质等级及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参加投标 !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   ?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  (?二)企业业绩—     (三)!施工装备; —  :   (四》)管:理水平和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 《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    《 (一)综》合说明、工》。程名称、范围、报价!金,额、工程质量标准和!开竣工?日期:;   》  :(二)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配!备;     】(三)对招标文件确!认;  》   (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保证质《量与安全的》主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及临时设施安排 !     投—标书提交招》标单位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以正式函件调【整原标书中的相应部!分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应遵循?。下列:规定   —  (一)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用书面形式》提请招标单位解释;! ,     (二)】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无法—接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    (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传》达招标?单位超过《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    《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发现有【转包、分包》和挂靠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有权选择中标【单位   —  (五)》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时须依据有关规定】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造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 ,   (《六)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竟标、不得恶】意,压级压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互相?围,标,、串: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二【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开标过程—。。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  : (六)技术函和】商务:标未分开密封装【袋技术?标含有商务》标内:容的 第》二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在评标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 第二十五条— 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家评》委库专家库》。拥有一定数量并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可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市建《委分期组织专家【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方》面综合?评估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建筑工程专家—库评委库可与市发改!委的专?家库联网实行资【源共享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所有:投标:单位的标书为废标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第二十?八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   ?。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各种评比《奖项不得《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第三十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其他】资金来源依法招标的!。。项目在定标时参【照本定?标,原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5,天,内,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任何一方在【限期内借故》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责任方应【依法赔偿对方—。。损,失,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应招:。标未招标的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四十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原黄山市报建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废《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