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黄,政,[2004》]23号 【 颁布时间》 2004-06-!01 —生,效时间 2004-!06-?0,1 时效性】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4年5月【24日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 ! , 二○○四年六!月一日 《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正》。常秩序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指!拆迁范围内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按细则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所:需的费用《具体包括房屋补偿费!用、附属物补—偿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安置房建设!所需费用以》及,拆迁涉?及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存款额《度应不少《于拟审批的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     !拆迁人应按照—。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确定?的资金?数额: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且!按要:求开设专户并确保该!项资金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第?六条 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提供—指定的?。商业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并与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归!拆迁:人所有 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以下程—。序提取 》    《(一)拆迁人提【供,被拆迁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用途等相关!。资料:; :     (二)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核《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数额;  】   (三)拆迁】人按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确定的资金数额!存入专户;》  ?   (四)—专户由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人共同预!留印鉴章;》。。    》 (五)《商业银行凭双方【共同的印鉴章支付监!管资金 第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全部!用于拆迁房屋—的补偿和《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监管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第》九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根据:。拆迁补偿进度—报经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到【银行支取《拆迁:补,偿资金 《 第十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采取期房安置】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建设审批手【续及房屋户型、面积!、地点等相关资【料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进度核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    《(一)建设工—程基础阶段》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30%;    ! (二?)建设工程过半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50%; —     (三【),建设:工程:封顶: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90%;  【   (四)被【拆迁人安置结束【后解除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监,督     拆迁!人采:取购房安置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按照:购房:合,同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十,一条 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确有特殊情况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可,酌情:。降,低监管资金幅—度 第十》二条 拆迁过程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追加?监管资金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将追加监管的数】额书面通知拆—迁人并与拆迁人【、商业?银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地,产拆迁管理》机构同意原拆迁安】。置协:议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 《   ?  受让人》应将继续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足,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帐:户并与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安】置完毕经房》屋拆迁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向商业银行发【出解除监管》通知拆?迁人可自由使用【监管:资金剩余部》分, :。第十五条 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拆迁人财产!涉及监管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房屋拆《迁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未按照协议约定!擅自允许《拆迁人使《用监管资《金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不能落实的【应当:。承担擅自划拨资金】的责任 第十七条! 拆迁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