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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颁布单位 】黄,山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黄】政[2004]23!号 颁—布,时间 ?2004-0—6-:01 —生效时间 2—0,04-06-01 ! 时效性 】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4年5?月24日《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 《 二○○四!年六月一日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正常秩!序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黄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指拆】迁,范围内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按细则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所需的费用具体包!括房屋补偿》费用、附属物补【偿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安置房》建设所需费用—以,。及拆迁涉及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存款额《度应不少于拟审批的!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 【  :  : ,拆迁:人,应按照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确定的资金数】额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且按要求—开设专户并》确保该项资金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第【六条 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提供指定的商!。业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并】与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归?拆迁人所有》 :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以下程序提】取   》  (一)拆迁【人提供被拆迁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用】途,等相关资料; 】 ,   (二)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核】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数【额;     (!三)拆迁《人按: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确定的资金数额存!入专户;  【。   (四》)专:户由: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人共同预留》印鉴章; 》     (五)】商业银?行凭:。双,方共同的印鉴章【支付:监管资金《 :。第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全【部用于拆《迁房屋的补偿—和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监管!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第九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根据:拆迁补偿进度—报经: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到银行支取拆迁】补偿资?金 : 第十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采取期房—安置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建设《审批:手,。续及:房屋:户型、面《。积、地点等相关资】料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进】度核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     (—一)建设工》程基础阶段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30】%;     (!二,)建设?工程过半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50%; —  :  (三《)建设工程封顶【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90%;!    》 (四?)被:拆迁人安置结束【后解:除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监督     !拆迁人采《。取购房安置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按照购房合同】核准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十一条— 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确有特!殊情况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可酌情降低监管资!金幅度 第—十二条 《拆迁过程《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追加监管!资金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将》追,加监管?的数额书《。面通知拆迁人—并与拆迁人、—商业:银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地产】。。拆迁管理机构—同意:原拆迁?安置:协议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 》   ?  :。。受让人应将继—续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足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帐户并【与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安置完?毕经房屋拆》迁,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向商业银行》发出解除监管通知】拆迁人?可自由使用监—管资金?剩余部分 —第十五条《 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拆迁人《财产涉及监》管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房屋拆迁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未按照!协,议约定擅自允许拆迁!人,使用监管资》金,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不》能落:实的应当承担擅自】。划拨资金的责任 】 第十七条 拆迁】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